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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407-885991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24 10:48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昆生环罚字〔2024〕4-36号 被处罚人: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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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昆生环罚字〔2024〕4-36号 被处罚人: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24 10:48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杨国营      审核:刘还怿      终审:曾广飞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昆生环罚字〔20244-36

当事人名称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L1TN75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雨花社区小墨雨小组加水站后房屋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516日对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4426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复查中,发现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从事预拌砂浆的生产及销售,20188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1024日取得《昆明市西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环管发〔201866号)2019722日办理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202085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530112MA6L1TN756001W20213月在原厂址南侧新建设了1条机制砂生产线,配套建设1条干粉砂浆混合生产线,并投入生产,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23月委托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20213月新建设的1条机制砂生产线和1条干粉砂浆混合生产线,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4月建成投产,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5333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1万元,年生产量约20万吨机砂。

202212月我局针对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已进行了行政处罚。202451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13月在原厂址南侧新建的1条机制砂生产线和粉砂浆混合生产线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原件1份、调查询问笔录原件2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拍摄现场照片原件6份。制作时间:2023516日:提供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违法行为

二、廉政监督卡原件1份。制作时间:2023516日:提供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廉政责任、廉政承诺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廉政告知与承诺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制作时间:2023516日:提供单位: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违法主体身份信息

四、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复印件1份。提供时间:2024516日;提供单位: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该公司4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审批手续;

五、昆明市西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预拌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复印件1份。提供时间:2024516日;提供单位: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该公司4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的批复;

六、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复印件1份。提供时间:2024516日;提供单位: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该公司4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排污手续;

七、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预拌砂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复印件1份。提供时间:2024516日;提供单位: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该公司4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八、20223月编制的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复印件1份。提供时间:2024516日;提供单位: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该公司20213月新建1条机制砂生产线审批手续;

九、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1份。提供时间:2024516日;提供单位: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该公司属于小型企业;

十、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提供时间:2024516日;提供单位: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证明内容: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

十一、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查询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占用“三线一单”情况的复函复印件1份。作出时间:2024517日,提供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证据证明:分区管控单元所在级别。

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4612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昆生环罚告字〔20244-31)告知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陈述申辩和听证权。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4617日提交了《听证申请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理由如下:1.公司是2017年团结街道的乡办企业,为了响应国家的环保号召,当时淘汰了烘干生产线(因为要烧煤),2021年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了生产线,因为整个团结片区没有整体规划。在建成投产后,2021年底因为未批先建被处罚了,罚了11.4万元。我们也想报批环评手续,但是整个团结片区没有整体规划,没办法办理手续;2.从事的是和房地产相关行业,企业也是面临诸多困难,6个月都没有发工资,压力很大,希望根据我们目前的经营状况,请求免于处罚。                                                  

综合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听证意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会议集体研究认为:一、针对你公司响应国家的环保号召,当时淘汰了烘干生产线(因为要烧煤),2021年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了生产线的违法事实予以认可;二、针对你公司整个团结片区没有整体规划,无法完成报批手续的事实予以认可;三、针对你公司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事实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能因为压力大、企业面临诸多困难,在团结片区不能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就不承担法律责任,逃避法律的处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版)》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计算总公式》X=N+M-N)×〔(A-1/4〕×(0.5+B)×C

依据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版)(一)违反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制度的行为8.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进行自由裁量,自由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等级)分别为: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违法事实(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1),排放污染物类型(一般工业废气\含恶臭污染物的废气\医疗废气\实验室废气\一般工业废水\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3),建设地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以外、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2年以上)、5);违法行为共性裁量基准:环境违法行为次数(两年内,含本次)(2次、2),区域影响/引发关注(县级行政区域内、1);违法行为修正裁量基准:改正态度(立即改正、-2),配合调查取证情况(积极配合调查、-2),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环境影响无法消除、-1),经济承受度(小型企事业单位、-1),裁量处罚金额计算总公式:X=N+M-N)×〔(A-1/4〕×(0.5+B)×C,金额=处罚下限+(处罚上限-下限)×裁量×修正×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裁量系数,200000+800000)×〔(3.416666667- 1/4〕×(0.5+ -0.375)×0.55,经自由裁量计算得出行政处罚金额为23.3万元。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1.针对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需要配套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手续,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违法行为,责令3个月内依法办理建设需要配套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手续

2.针对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33000.00元(贰拾叁万叁仟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缴款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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