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2024年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审批
发布时间:2024-05-3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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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吕磊
审核:李波
终审:董富
一、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已到法定入学年龄,孩子户口所在地为西山区,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缓学手续的,需准备以下材料到西山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审批备案,开具缓学证明:
1. 家长申请(监护人需手写签名);
2. 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相关病历材料或者监护人双方的工作单位调令(若属监护人双方工作调动,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册上,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3. 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只需要将首页和孩子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缓学期限为一个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应当重新提出书面申请、出具证明、办理继续缓学的相关手续。
二、休学
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准予休学。 申请休学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提出,出具有效证明,由学校批准。学生休学情况,学校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除健康原因外,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休学。
1.学生本人和家长手写休学申请;
2.健康原因休学的,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医院的检查结论证明;
3.其他特殊情况休学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填写休学申请表,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盖章。
学生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个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如期复学的,必须办理继续休学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