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www.kmxs.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6516-202405-874378 主题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5-31 09:48
名 称: 西山区2024年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审批
文号: 关键字:

西山区2024年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审批

发布时间:2024-05-31 09:48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吕磊      审核:李波      终审:董富

一、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已到法定入学年龄,孩子户口所在地为西山区,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缓学手续的,需准备以下材料到西山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审批备案,开具缓学证明:

1. 家长申请(监护人需手写签名);

2. 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相关病历材料或者监护人双方的工作单位调令(若属监护人双方工作调动,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册上,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3. 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只需要将首页和孩子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缓学期限为一个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应当重新提出书面申请、出具证明、办理继续缓学的相关手续。

二、休学

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准予休学。 申请休学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提出,出具有效证明,由学校批准。学生休学情况,学校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除健康原因外,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休学。

1.学生本人和家长手写休学申请;

2.健康原因休学的,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医院的检查结论证明;

3.其他特殊情况休学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填写休学申请表,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盖章。

学生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个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如期复学的,必须办理继续休学的手续。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1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5301120004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邮政编码:650188 电话:68212345 备案号:滇ICP备19011656号-1

微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