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了《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办公室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机构名称: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综合行政办公大楼7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50118
联系电话:0871-68227758
传真号码:0871-68227758
电子邮箱:czjysqgk@km.gov.cn
一、主动公开
政府应当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 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3. 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
4.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5.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6. 《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西山区财政局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网址:http://www.kmxs.gov.cn/)
2. 西山区财政局办公室(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综合行政办公大楼7楼,联系电话:0871-68227758)线下查询。
(三)公开时限
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西山区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综合行政办公大楼7楼
办公时间: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8227758
传真号码:0871-68227758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综合行政办公大楼7楼
邮政编码:650118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西山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kmxs.gov.cn/)上下载,也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之一提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2)邮寄申请。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收件人: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办公室,邮寄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综合行政办公大楼7楼,邮政编码:650118,联系电话:0871-68227758。
(3)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871—68227758。发送传真后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邮箱申请。申请人可下载填写《申请表》并附个人有效证件(法人或其它组织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一同发送至czjysqgk@km.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
(5)平台申请。请通过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西山区端口(网址:
https://www.km.gov.cn/kmysqgk/app/form/county/kmxs)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
3.申请和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同一事由已提交过申请,受理机构已作出过答复后,无正当理由反复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再受理和答复。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并根据第三方意见和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情况进行答复。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西山区监察局投诉。监督电话:0871-68259653(西山区监察局办公室),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综合行政办公大楼11楼,邮编:650118。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