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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404-854884 主题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01 15:03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清明节”假期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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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清明节”假期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4-01 15:03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杨荧      审核:田一枫      终审:田一枫

尊敬的各位家长:

“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杜绝各类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假期,请您务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做好孩子在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一)清明时节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期,家长带孩子上山踏青时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在林区、景区等野外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头等用火行为。家长要尽到监管责任,引导孩子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意识,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不带火种进入景区、林区,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火场区参与扑火。

(二)积极倡导“绿色清明、文明祭扫”的祭扫方式。清明祭祖,倡议以“献一束鲜花祭奠故人、植一棵绿树寄托哀思”等绿色祭祀、环保祭祀的方式寄托哀思,树立文明、绿色、健康的祭祀新风。



二、注意交通安全

“清明节”期间交通拥堵,出行时要注意行车安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一)严禁乘坐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车辆。放假回家、返校途中及出行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有资质、车况好的营运车辆,严禁乘坐黑车、摩的、农运车和超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给老师或家长报平安。

(二)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翻越交通隔离栏,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闯红灯,乘车时遵守秩序,未满12周岁禁止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三)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要前往。


三、注意防溺水安全

天气转暖,进入溺水事故高发期,请家长一定看护好自己的孩子,时刻教育孩子自觉远离水渠、水塘、水库、河流等危险水域或地段,不玩水、不戏水、不盲目搭手施救落水者。让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四、居家安全

(一)教育孩子注意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等相关事宜。加强消防“三清三关”教育(即及时清理阳台、清理楼道、清理厨房可燃物,离家或入睡时关闭火源、关闭燃气、关闭非必要电器);告诉孩子不乱动、乱拆电线、插座和电器设备;不要在阳台、窗户等危险的地方玩耍,谨防高空坠落;让孩子牢记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家长要以身作则规范电气设备使用、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二)告诉孩子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不向陌生人或网上认识的人汇款、转账,发现被诈骗后,尽快报警。

尊敬的家长,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离不开家庭的支持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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