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能职责
团结街道办事处是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辖区行使管理职能,在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市、区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做好经济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综合发展实力。建立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三、稳定和完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经营制度,落实各种稳经济增长措施,确保居民受益。引导居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发展街道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管理好街道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做好特困人员供养、优抚安置、退役军人事务、低保、扶贫救济、社会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老龄服务,做好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和残疾人就业工作。
六、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七、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完善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八、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九、做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十、依法进行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兵役管理,抓好基层民兵工作。
十一、指导社区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居民有序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推动城市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十二、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劳动监察、企业退休人员、农业农村、林业、水务、殡葬改革、民族宗教、普法教育、司法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三、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