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 审计调查结果
昆明市西山区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
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1月9日至3月10日,对昆明市西山区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昆明市西山区职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区职业高级中学”)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至2022年,3年来中央下达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共 5,907.78万元,省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389.79万元,市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189.27万元,区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996.08万元,此外,2020年五华区转来云南新东方烹饪学校免学费117.2万元,共计7,600.12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中央级5,907.78万元,省级389.79万元,市级189.27万元,区级996.08万元,此外,2020年五华区转来云南新东方烹饪学校免学费117.2万元,共计7,600.1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职业高级中学债务总规模0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全区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为全区职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区职业高级中学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挤占挪用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未经审批违规经商及兼职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区教育体育局未在门户网站中建立统一的中职招生信息平台。
2.区职业高级中学未在本校门户网站中开设招生宣传栏。
3.非税收入202,138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4.非税收入253,890元未开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5.挤占挪用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30,000元。
6.往来款核算收入8,313,592.04元,核算支出8,542,383.26元。
7.学校出纳人员未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8.现金118,525元未及时存入单位银行账户。
9.大额度资金拨付未坚持会议讨论、集体决策。
10.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11.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租赁规定。
12.单位职工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260元。
13.违规对职工子女进行慰问费,支出费用1,035元。
14.学校未及时装订会计凭证。
15.未及时装订单位总账、明细账。
16.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卡、实不符。17.固定资产出租未经审批。
18.学校零租金出租食堂事项,未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19.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未经审批违规经商及兼职。
20.扩大资金开支范围13,8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情况
1.关于区教育体育局未在门户网站中建立统一的中职招生信息平台、区职业高级中学未在本校门户网站中开设招生宣传栏2个问题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区教育体育局应当在门户网站中建立统一的中职招生信息平台,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在本校门户网站开设招生宣传专栏问题;2.针对非税收入202,138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非税收入253,890元未开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2个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区教育体育局应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规范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入,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在收取非税收入时,及时开具票据;3.挤占挪用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30,000元,根据有关法规,区教育体育局应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4.针对往来款核算收入8,313,592.04元,核算支出 8,542,383.26元的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区教育体育局应当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限期改正,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规范收支核算,确保学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5.针对学校出纳人员未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118,525元未及时存入单位银行账户,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采购程序,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租赁规定,固定资产出租未经审批,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未经审批违规经商及兼职的6个问题,根据有关法规,上述6个问题移送区级有关部门处理;6.针对大额度资金拨付未坚持会议讨论、集体决策的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区教育体育局应当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7.针对单位职工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260元,违规对职工子女进行慰问费支出费用1,035元的问题,扩大资金开支范围13,800元3个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区教育体育局应当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归还原渠道资金;8.针对学校未及时装订会计凭证,未及时装订单位总账、明细账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区教育体育局应当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对未装订的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及时进行装订;9.针对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卡、实不符的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区教育体育局应当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0.针对学校零租金出租食堂事项,未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的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区教育体育局应完善对下属单位的资产管理监督体系,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学校资产使用、处置等过程的监督,规范学校相关资产处置行为。
(二)审计建议
1.区教育体育局加强对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政策宣传及管理,严格执行并督促学校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并定期对相关学校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2.区教育体育局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报销行为,严格现金、非税收入、代收费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法规法纪意识、纳税意识;3.区教育体育局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加强资产管理,将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资产采购、出租,及时上缴相关非税收入;4.区教育体育局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严格财经纪律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福利费等的发放;5.区教育体育局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租赁相关规定;6.区教育体育局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规范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管理,规范学校教师用餐行为;7.区教育体育局督促区职业高级中学建立健全学生住宿费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住宿费的收取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发现的问题,区教育体育局及区职业高级中学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截至目前,除“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卡、实不符”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外,已完成了对其他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