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要求,昆明市西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3月27日至5月30日,对西山区2020年至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调查涉及的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昆明市西山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至2022年,西山区到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1,934.00万元,支出1,784.0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金碧街道办事处、西苑街道办事处挤占创文资金2.35万元;区交运局、福海街道办事处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6.37万元;海口街道办事处、马街街道办事处、前卫街道办事处、福海街道办事处创文资金结余42.95万元尚未交回财政;区创文办、西苑街道办事处、区交运局、团结街道办事处创文资金支出不规范30.30万元的问题。
(二)政府采购方面存在区创文办未按合同规定取得测评机构工作成果材料的问题;
(三)资金绩效方面存在区创文办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挤占创文资金2.35万元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将挤占的创文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针对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6.37万元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加班费,并归还原资金渠道。
针对创文资金结余42.95万元尚未交回财政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将结余结转的创文资金交回区财政局。
针对区创文资金支出不规范30.30万元的问题,要求区创文办加强财务管理,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向收款方取得合法、合规性票据,规范会计核算。
针对未按合同规定取得测评机构工作成果材料的问题,要求区创文办根据合同规定,取得测评机构相关工作成果材料,确保合同依法全面履行。
针对区创文办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的问题,要求区创文办在绩效目标编制时结合项目实际,科学合理的测算资金需求。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创文办、区交运局、金碧街道办事处、西苑街道办事处、福海街道办事处、海口街道办事处、马街街道办事处、前卫街道办事处、西苑街道办事处、团结街道办事处均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