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5701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拟定本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本区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处理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区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相关企业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本区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区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监督管理全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区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按职责权限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根据市级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参与实施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西山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办公室、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争创国家生态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有关环境质量状况。
(11)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13)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加强对全区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承担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园区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的考核工作。
(14)承办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分局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凝心聚力,全局干部职工默默奉献、履职尽责,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明显,空气质量取得新突破,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土壤环境基本稳定,目标考核任务全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双指标”超额完成,被省生态环境厅列为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1)加强理论学习,把准政治方向
一是严格对标中央、省、市各级党委要求开展学习教育,紧抓“关键少数”的理论学习要求,把思想教育和政治理论有机融入中心组学习。2022年以来共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组织召开党员大会7次,支委会15次,党小组会2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6次,主题党日活动15次;二是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中认真践行“两个维护”;三是多渠道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规范党员行为,拓展学习方式。目前,分局党员实名安装率100%,综合使用率100%,党员学习分数均达到上级要求。
(2)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堡垒作用
一是把“当好排头兵”大讨论活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重点围绕“差距怎么看、发展怎么办、工作怎么干”3个问题,加强“模范机关”建设,以5个方面23项标准为主要指标,推动机关提神振气勇当先、比学赶超争一流;二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规范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三是扎实开展好“红色初心、绿色使命,西山铁军在行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3)全面从严治党,纯洁政治生态
坚持“严”字当头,落实廉政责任,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一是抓住关键少数,通过建章立制和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班子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按照市局机关纪委工作要求,坚持利用“三会一课”和“清风环保”栏目开展相关文件和案例学习,特别是组织学习破坏营商环境案例学习5次;三是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开展“第一种形态”责任提醒谈话14次;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同家庭成员一起大力倡导廉政之风,始终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五是全面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加强企业监督,进一步纯洁政企关系。
(4)紧盯责任落实,固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组出台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层层签订了2022年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责任书,明确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加强生态环境宣传主阵地建设等7项主要工作任务;制定《意识形态领域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二是抓好宣传阵地建设。根据“两微”文件的相关要求每周、每日定时发布疫情、环保知识、工作简报等资讯,目前平台发布、转发信息3105条,浏览量15310次。噪声显示屏滚动播出150余条综合类宣传标语及宣传动画短片;三是做好舆论引导。积极组织和参加大型宣传活动,借助多种宣传渠道发放宣传资料。今年以来,结合工作实际共计开展13次法律政策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5000余份;结合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活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
(5)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严制度强管理。印发督察问效办法,督促工作落实;落实考勤制度,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严格公务员平时考核,主推工作落实;加强保密文件管理,抓好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全面梳理文档资料,规范档案管理。二是统筹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制定下发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及时调度各科室办理进展情况,按时限办理西山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件,办理满意率100%。三是精心完成深化改革任务。积极履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好相关部门改革任务的督促、协调工作,按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汇总报送工作台账,圆满完成深化改革任务。四是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突出环境风险防范重点目标管控,开展尾矿库、危险废物、放射源专项排查,督促风险企业加强事故应急池等应急设施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指导85家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6)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统筹协调强组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对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再明确,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月调度工作机制,不定期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强化应急预警防控,今年以来累计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通知8份,通过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力度,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停工停产等措施开展应急削峰工作,有效应对污染天气。严管道路运输污染,与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共20余次,在重点路段设置堵卡点,对过往渣运、货运车辆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降低道路污染源。加大建筑工地、砂石料场、搅拌站等扬尘污染行业开展日常巡查,下发扬尘防治任务交办单50余份;全面加强油烟排放监管,对国控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占道经营烧烤摊点进行巡查检查,交办至城管部门依法取缔无证占道经营烧烤摊1700余起,切实减少油烟排放。
二是多措并举强治理。在全区安装15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联网实时在线监测;同时利用3D可视激光雷达空气质量扫描仪对污染物分布情况进行实时扫描,通过监测数据以及污染物分布情况能够快速定位污染源,从而及时处置;依法依规科学调度14辆洒水车、7辆雾炮车,于空气质量国控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17条主干道上全天候开展作业,并及时根据天气以及风向等因素,对作业路线进行优化和调整。实施大气减排项目8个,其中:产业结构升级企业6家,工业氮氧化物治理1家、清洁能源替代企业1家。
三是坚持铁腕治污强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强对火电、钢铁、水泥、冶金、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脱硫、脱销、除尘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排放、VOCS污染治理的环境监管力度,共查处大气类违法案件15件。
2022年,西山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其中优级天数250天,较2021年增加53天,优级比例达68.49%,良级天数11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在主城八区中排名第一,为主城区唯一未出现轻度污染区县。
2.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水质监测工作。西山区纳入考核的地表水河道断面共15个,包含2个国控点、4个省控点、9个市考断面,一年来严格按照《2022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每月积极开展监测工作,为促使水环境持续向好,每月中、下旬开展入滇河道水质加密监测,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为水环境治理提供科学数据支撑。全年共形成水质预警报告12份、水质月报12份、水质加密监测简报24份、水质下降原因分析报告25余份、重要工作提醒函8份。通过不断努力,2022年纳入考核的15个地表水河道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0%,Ⅲ类及以上优良水体占比66.7%。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执法大队加大对我区两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明朗、大坝水库进行了日常巡查检查,全面排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违法问题。加强水质监测,动态掌握水质变化,2022年,西山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明朗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大坝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
三是加强对滇池流域入湖河道及支流沟渠巡查整治力度。严格按照河道巡查网格化和责任制要求,加大对滇池流域入湖河道支流沟渠巡查整治力度,对辖区内的主要河道及支流岔沟周边企业进行日常巡查、督察和后督察工作,严厉查处环保违法行为。做到了河道巡查全覆盖、巡查范围无死角、发现问题快查处。
四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为稳步推进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西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及环境污染风险排查工作,现已完成西山区3个涉农街道35个社区共22个行政村132个自然村的村庄污水治理现状及环境污染风险现状的基础调查,目前治理率68.57%(任务目标为66%),收集处理率54.29%(任务目标为54%),达到《云南省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任务要求。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西山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1家,为云南云天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我分局按照工作方案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监管,要求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监测工作,定时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今年以来未出现土壤及地下水指标超标情况。
二是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市对区考核“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任务为15个地块,其中: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8个,且调查结果显示均不属于污染地块。用地性质未发生改变,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7个,15个考核地块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
三是严防农用地污染。为推动落实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按照省厅开展土壤相关污染源线索排查要求,对西山区9个尾矿库周边是否存在无序堆放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开展排查,经排查,9个尾矿库周边不存在无序堆放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
(7)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环保督察整改
一是统筹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件和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分局共召开西山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推进会11次,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月调度制度,每月调度整改工作推进情况,针对今年内需完成的交办、反馈问题每10天调度1次,每周提醒各责任单位1次。联合区目督办、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开展7次现场检查,核实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共下发各类通知86个、函4个,全面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交办西山区的166个交办投诉件已完成整改161件,未完成整改的5件,正按时序推进整改;27个反馈意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2项(需今年完成整改的9项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剩余15项正有序推进整改。二是做好迎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拟定迎检工作方案,迎接上级检查20余次。三是全力推进分局牵头办理投诉、反馈问题整改。分局共牵头办理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13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区级自查自验,正在申请市级验收;反馈问题2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申请市级验收,剩余1个正在按时限有序推进。四是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省厅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牵头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2022年省厅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涉及西山区的共有43家企业6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8)服务经济大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分局坚持把生态环境领域工作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审视、谋划和推动,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
一是抓好环保固投项目入库工作。为完成环保固投工作,年初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环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业务培训会,邀请西山区发展改革局的专家到会进行指导、讲解。确保符合条件项目应统尽统,主动上门指导企业开展固投入统工作。积极协调省生态环境厅,争取省厅水处、大气处设施的项目入库,目前水生态环境现代化监管能力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和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共三个项目已入西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截至目前,在库项目25个,计划总投资313692万元,完成投资约68769万元。二是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022年,西山区政府下达我局招商引资任务3个,10亿以上项目1个,1亿以上项目1个,其他项目1个。目前我局已完成16.5亿元项目1个,9.76亿元项目1个,3.7亿元项目1个。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上门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环境执法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三条措施》和《服务经济发展推动项目建设的十二条措施》。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强化调度,从行政审批、环境执法、政策解读、技术支持等全方位做好帮扶指导。四是按授权范围和时限要求,简化办理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建立健全台帐资料,办理情况及时录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信用昆明双公示平台”,2022年已完成简化管理33家排污单位的资料收集与建档工作。五是加强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昆明市一至四季度新开工项目清单,西山区涉及重点项目24个,不涉及环评审批7个,已完成审批15个,审批通过率88.2%。六是积极配合海口工业园区,做好环保顾问工作。协调环保顾问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参加西山区企业项目落地研判会议,完成21项目落地的初步研判报告。
(9)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
一是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组积极探索,在重要领域执法和重点案件的办理上打破了科室、站、队之间的界限,将全局干部职工打散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形成高效、灵活、有力的执法力量,开启全员执法新局面,采用“5+2”“白+黑”“摸、排、蹲、守”“雨天排水”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增强监管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开展执法检查582家次,检查发现问题433个,督促企业自行整改问题433个。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帮扶相结合,创新建立培训式约谈警示帮扶,现场指导、督促整改,对不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企业严格查处,共立案处罚99件,入库罚款金额约768.62万元。因执法工作突出,被省厅列为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推荐参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评选。坚持高水平执法,聘请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对环境问题多、信访投诉较多、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企业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等进行深层次“把脉问诊”,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二是积极办理信访投诉案件。严格按照信访办理程序,做好信访件办理工作,把抓好市民环境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作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中之重。截止目前,共办理市长、区长热线交办件、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平台交办件、区64112369环保投诉热线来电等各类交办、来信、来访、来电投诉案件3451件,做到了件件有受理,件件有回复,信访投诉办结率、回复率100%。
三是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督促辖区内5家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企业每月按时报送企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表,并统计相关数据,目前西山区磷石膏处置利用率达100%,综合利用率40.1%。
四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对西山区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6家,省市重点监管持证利用企业3家,省市重点监管产废企业7家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风险源管控,保持了危险废物管理零事故记录。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备案工作,认真指导辖区内涉危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备案和跨省转移审请备案。
五是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今年以来,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防控一线,到封控区、医疗废物暂存点、定点医疗机构值班值守,确保医疗废物日常日清,筑牢疫情防控末端防线。
六是筑牢辐射环境安全。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现场核查,严格对标对标,对辖区内新申报、变更、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6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详细整改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管理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西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4,022,391.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9,003.79元,占总收入的30.1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793,387.94元,占总收入的69.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33,509.86元,下降21.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094.65元,增长6.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4,090,604.51元,下降29.46%。,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资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7,053,655.34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887.76元,占总支出的12.52%;项目支出14,917,767.58元,占总支出的87.4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11,179.67元,下降9.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788.38元,下降2.81%;项目支出减少1,649,391.29元,下降9.9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资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5,887.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4,639.29元,占基本支出的8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1,248.47元,占基本支出的1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17,767.5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记实职业年金102,666.83元;发放政府目标考核奖金151,222.00元;西山区财政局拨离休人员福利费26,070元;西山区财政局拨劳务派遣人员经费2,307,546.00元;西山区财政局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267,600元;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8,136.00元;支付办公用房租赁经费1875491.65元;支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经费39,836.00元;支付法律顾问经费60,000元;支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经费49,600元;西山区财政局拨西山区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经费96,000元;西山区财政局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300元;发放事业人员政府目标考核奖54,000元;西山区财政局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22,300元;西山区财政局拨劳务派遣人员经费508,089.00元;拨付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经费556,500元;拨付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生态环境监测网运行补助经费)12,921.00元;西山区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处置项目经费177,821.00元;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经费281,247.00元;西山区财务局拨按进度拨付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处置相关经费501,640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项目运营维护292,000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资金1,320,000元;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润城学校“无废学校”建设试点示范项目1期经费781,412.33元;核酸筛查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前期工作经费3,201,460元;西山区财政局拨西山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70,000元;西山区财政局拨生物多样性科普宣教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元;拨付监测站建设项目前期经费50,000元;拨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经费984,454.70元;拨付(政府性基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组织专项调查拍摄工作经费39,82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9,175.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56%。与上年相比增加217,266.65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疫情影响核酸筛查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57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为我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36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为我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重特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729,59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3%。主要用于发放我单位职工工资、奖金、补贴等,保障我单位日常运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6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82.00元,支出决算为24,1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18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82.00元,支出决算为24,1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1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248.47元,增加30,787.51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执法检查增加,办公费、印刷费等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和日常维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4,520,073.5元,其中,流动资产10,319,540.69元,固定资产4,173,732.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6,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19,403.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7,3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因我单位有部份资金由西山区财政保障,在西山区开展部门绩效自评,故公开项目支出自评表差异较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