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西山区教育体育局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西山区(含度假区海埂片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级中学及三个中心:
根据省、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23年西山区教育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西山区各级各类中小学、职业高级中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并符合相应职称系列评审条件的专任教师、教研人员(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教育体育系列破格申报条件执行)。
(二)省属在昆单位或其他州市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的,委托西山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才能接收申报材料。
(三)申报人的年龄计算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职称资格任职履职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评委会开评当月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均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内。
(四)外省、中央单位、部队等交流、调入或转业到我区工作的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对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进行确认。各单位须对此类人员进行梳理,并于7月20前将需确认的人员名单报西山区教育体育局汇总,逾期不在受理。
(五)参加教育体育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须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规定的申报条件外,须自2022年12月31日前,养老保险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六)专业技术人员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在变更后的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再按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
(七)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须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方式
2023年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及西山区教育体育局下辖各评委会均实行网络申报,无纸化评审。申报人员须登录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182.245.127.25/#/msm/home)进行网络申报。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向所在单位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提交申报材料证明原件进行审验,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同意推荐的申报人,登录“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申报,同时按《2023年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3)要求,扫描个人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上传,上传的证件照及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并做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2.申报人员上传的个人证件照片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大于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上传照片将用于职称证书的制作。
(二)单位审核推荐
1.用人单位职称推荐评聘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考审核推荐工作,审核推荐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及单位制定表决通过的职称推荐评聘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推荐。
2.用人单位要加大职称推荐申报各环节的审核力度, 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严格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师德师风、教学情况、教学业绩,认真核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所填内容是否一致,并将拟推荐申报人员审核确认的情况,据实填报到《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中,并会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含分校)公开场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公示期满的公示表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3.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单位在基层单位意见栏按照附件8:《基层单位意见参考模板》如实填写“基层单位意见”和“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推荐上报。
(三)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推荐
各单位审核通过,推荐上报的材料,由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报送相应评委会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四)评委会审核
各相关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评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拟同意提交区级评委会评审的,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kmxs.gov.cn)进行公示。审查和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反映的,由推荐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公示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提交评委会评审意见,逾期不提出处理意见的,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关于非公经济单位及事业单位外聘人员职称申报问题
(一)在非公经济单位兼职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非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以该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义申报职称。
(二)事业单位外聘人员
1.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其工作单位进行申报评审。
2.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3.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业务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工作性质的内容和协议首尾页)。
五、职称申报审核推荐要求
(一)加强职称政策学习、依法依规推荐申报
1.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的政策,让申报人员知悉和领会相关政策和申报流程,积极引导申报人依法依规参与职称申报,营造良好的职称推荐申报评审氛围。按规定程序和文件依据,依法依规开展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报工作,对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或协调沟通。
2.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 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提供查询学历(学位)的网络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 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作为附件材料提交后,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
3.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昆明市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 承诺人(申报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4.对符合《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昆人才办〔2020〕2号)精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二)加强对申报资格、条件及材料的审核力度
1.各单位要认真完善职称申报监督管理体制,按照职称评审系列(专业)范围、申报评审条件及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把关并负责,发现问题坚决给予纠正,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要给予剔除。
2.用人单位对申报人上传到职称申报系统的申报材料及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不能流于形式,须对上传申报系统的材料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审核日期及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未经单位审核的材料(或填报信息与提交材料不符)不予认可。
(三)加强网络申报的培训指导力度
1.各单位对首次网络申报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和指导,让申报人员熟悉并掌握职称申报系统的操作流程,指导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填报信息及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后,用人单位要定时(含指导、协助申报人)查看申报记录和进度,根据审核反馈的意见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并上报。
3.未按规定要求填报信息和提交申报评审材料,申报系统中已3次提出修改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或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返回申报人不计入次数)。
(四)加大职称申报评审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
1.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部门撤销其职称,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2.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未履行主体责任,审核推荐程序不完善,工作人员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默许造假,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或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并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职称推荐申报评审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职称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的审核;推荐程序及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上传;各类材料的上报上传;廉洁自律,越级信访,违规违纪的核查等。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高级教师(讲师)及讲师职称时间安排
1.各用人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在网络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上报至区教育体育局或区人社部门。
2.区教育体育局和区人社部门于2023年7月20日前,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逐级推荐至市级评委会。
3市级评委会对进入评委会评审人员进行最终审核并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的于2023年9月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二)申报一级教师职称时间安排
1.各用人单位于2023年8月25日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在网络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2023年9月1前,各单位经办人交叉对申报人员在网络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上报至区教育体育局或区人社部门。
3.区教育体育局和区人社部门于2023年9月8日前,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逐级推荐至区级评委会。
4.区级评委会对进入评委会评审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并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的于2023年10月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三)有关材料报送时间、要求及地点
1. 2023年7月10前(申报一级教师职称于8月25前),各单位对推荐申报人员进行确认,按申报职称等级分别填报附件14:《昆明市西山区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
2. 2023年7月20日前,各单位对需进行职称资格确认的人员进行梳理,若有需确认人员,填报附件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3.以上材料需提交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及Exce电子版,并由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西山区政府大楼601室现场审验,不接受申报人或非单位经办人员报送审验。
七、其他要求
通知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1.《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适用范围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23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