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对西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项目相应能力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西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
1.2服务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拾万元整(¥:100000.00元),开展《西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全面评估西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重点从5方面开展评估,1.主要目标实现情况;2.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3.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4.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5.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最终形成《西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1.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5质量要求:严格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要求,全面评估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顺应新时代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十四五”后半期规划实施的措施建议。
1.6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责任履行完为止。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2.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新成立的申请人按新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企业财务报表或者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资金存款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1.7申请人需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查询结果由采购人复核);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9公司成立时间超过三年。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办理报名手续。
3.2报名方式:
时间: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
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xs.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北兴苑新居内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220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