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审计调查
西山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审计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审计局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10月26日,对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云南北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北控”)、昆明西山北控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北控”)实施的西山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进行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由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分两期进行。截至2021年12月,累计完成投资15,766.56万元。项目资本金7,112.98万元。一期云南北控累计完成投资12,686.57万元,与计划完成投资16,966.47万元相比,投资完成率74.77%。二期西山北控累计完成投资3,079.99万元,与计划完成投资3,638.60万元相比,投资完成率84.65%。PPP项目合作期届满,社会资本方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产、设施及文件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主体。
一期项目在2017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运营收入52,680.82万元(含税)、49,698.88万元(不含税),账面记录运维成本52,114.04万元,本次审计运维成本51,918.03万元,运维利润-2,219.14万元;年可用性服务费1,193.26万元,已收到公厕补助资金272.95万元。政府应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为 5,434.46万元。二期项目在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运营收入7,156.46万元(含税)、6,751.38万元(不含税),账面记录运维成本7,855.19万元,本次审计运维成本7,844.07万元,运维利润-1,092.68万元;年可用性服务费347.8万元,已收到公厕补助资金50万元。政府应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为1,654.73万元。根据2021年《昆明市西山区环卫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整改备忘录》第1条的相关规定,补充合同相关条款不符合《整改备忘录》要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补充合同未实施项目投融资事项,未单独进行财务核算。补充合同的工作内容及收入、成本均并入一期项目汇总核算。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项目资本金未按约定足额到位;
(二)项目运营成本存在不实或与项目无关;
(三)云南北控存在将项目进行分包的情况;
(四)北控未按约定提交运营期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于2022年5月13日失效,未及时续签保函;
(五)北控存在与关联方签订业务合同未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情况;
(六)项目资金未完全用于本项目,向二期、武定、五华等项目借出资金,存在挤占项目资金情况;
(七)存在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设备供应商选取未履行招采程序情况;
(八)经抽查,发现2018年-2020年新建、提升改造的9个项目因工程量不实、单价偏离市场价等情形,造成多计工程价款;
(九)聘用人员薪酬管理与保障不合规,部分员工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部分一线员工月工资收入低于昆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线员工工作时长超过8小时/天(全年无休);
(十)云南北控存在与项目无关支出,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缺陷;
(十一)会计核算不规,云南北控、西山北控未对运维绩效服务成本、公司经营成本、政府付费收入及使用者付费收入进行分类核算,不利于计算实际运营维护利润率。账面在建工程未按工程项目进行核算,无法区分各工程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云南北控未对往来款项按往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昆明市西山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区城管局应强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视野,统筹考虑项目建设成本及运营期成本,强化社会资本全生命周期参与,发挥各市场主体优势,提高资金到位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优化绩效考核的内容和结构,应增加对于提高经营收入、降低运营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等衡量项目公司经营情况考核内容的占比,建立动态可调整的投资回报机制,根据条件、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激发项目公司的积极性,防止政府过度让利。
(二)区城投公司在履行政府出资义务的同时,应加强对项目公司运营全过程的监管。结合项目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充分挖掘PPP项目后续运营的商业价值,开拓项目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收益。
(三)项目公司在项目实施、运营管理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为项目有序、合规运营奠定良好基础;遵循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保障公司职员合法权益、正确开展财务核算工作;结合自身优势资源、不断开拓市场业务与规范,有效提升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竣工决算管理相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妥善保存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应按审定投资额进行账务处理,结清债务,加强合同及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建设单位积极采纳,已出具审计整改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