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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212-650516 主题分类: 2022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30 21:09
名 称: 西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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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30 21:09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082

建议答复的函


周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阳光社区阳光南路、北路、日新西路道路确权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机动车停车场和洗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我局作为西山区停车场和洗车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规定,负责组织申报设置西山区路内停车泊位。

20214月起,昆明市全面启动路内停车泊位清理规范工作,您建议中提到的阳光北路、阳光南路于20215月按照市级批准,规范设置了路内停车泊位,但因道路产权不明晰,且规范设置后的停车泊位数量大幅减少、停车费用上升,周边居民意见较大,多次通过市长热线及信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经详细了解,阳光北路、阳光南路原为封闭的小区内部道路,西福路建成通车后,方打通提供社会车辆通行。

您建议中提到的日新西路,按照《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中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主要的次干道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规定,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考虑到阳光北路、阳光南路的实际情况,我局认为在道路确权意见出台之前的过渡期内,按照以人为本、尊重历史的原则,以周边居民能够接受的管理方式,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多的停车泊位,我局已向市级申请取消其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待确权意见出台后,如有必要,我局将再行研究是否在此2条道路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路内停车泊位规范管理力度,在深入细致上下功夫,以人为本,与时俱进,为西山区城市管理再上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领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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