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一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一次会议第203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李丽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真正发挥盲道作用,让盲人敢于放心出行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设计规范,我局在推行市政道路前期设计工作中,严格按照市政道路盲道规范要求设计,在道路建设中一并实施盲道建设后移交相关道路盲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您提出政府的设计和施工部门加强职能建设,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无障碍设施标准,从设计和铺设之初就做好调研和规划,让盲道更加科学合理。建成后设置标志,让盲人放心行走的建议。我局在推行道路设计前期工作中,要求道路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作盲道设计工作。均在道路横断面人行道设计中包含盲道,按照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在道路设计中从可研立项,初设审批、施工图审查、规划“两证一书中”都包含无障碍设施盲道的内容,待前期工作审批完成后,在道路施工建设中,严格按照施工图盲道的设计内容实施,建成后交由道路管理单位一并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在市政道路实施时,做好盲道设计及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8日
(联系人:马佳 电话:683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