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西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6号
建议答复的函
王敬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促进乡村振兴》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收到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本人大代表建议后,我局办公室根据建议涉及的职能职责进行分类,在充分征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后,及时进行了建议任务分解下达,本建议根据涉及的职能职责,由我局集体经济管理科进行办理。集体经济管理科收到我局分解下达的建议办理通知后,及时由科室负责人牵头,仔细研究建议的内容,并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责任人及时和建议提出代表进行沟通,准确掌握建议提出代表的建议的背景、目的和办理要求,并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进行办理。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根据我局职能职责,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针对社区、小组干部的宣传。全年印制相关法规宣传手册2300册,首先在社区、居民小组党员干部和居民代表、成员代表中进行宣传学习,提高社区、小组干部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管理的能力。
(二)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区自然资源局、街道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对接,加强对我局职能职责范围内农村宅基地违法线索的调查和移交(由于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四个主城区的农业综合执法权被收归市级,我局无农业综合执法权)。
(三)根据省、市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的相关要求,制定印发了《西山区贯彻落实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工作方案》(西政办通[2021]83号),但由于我区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工作未完成,新批宅基地的联审联管工作暂时无法实施。
(四)已建立社区、小组干部推荐人土地违法负面清单制度。在社区、小组干部换届推荐人员资格联合审核中,执行包括社区、小组干部有关土地管理负面清单制度。
(五)为了规范社区集体“三资”管理行为和小微权力运行,由区民政局牵头,由包括我局在内的多部门联合印发了《西山区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规范(试行)》(西民联发[2021]9号),其中包括有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土地)出租运行规范方面的内容。
(六)针对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薄弱的问题,引入互联网+监管模式,和西山区农村信用联社签订农信通“三资”智慧乡村管理服务平台委托开发意向协议,在马街、海口和团结三个街道开展互联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应用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当中,预计明年将在全区进行全面推广,以提高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效率和效果。
(七)配合区纪委、监委,做好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在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局加强和区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及时将我区集体三资相关财务数据按季度报送区纪律、监委,积极协助配合做好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三资管理方面的异常数据,从中筛选提级监督线索,加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还将在以下两个方面着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一是在农信通“三资”智慧乡村管理服务平台应用试点工作结束后,全面评估应用试点平台的适用性,平台通过适用性评估后,将在全区所有有集体资产的街道社区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推广,全面加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同时开展街道、社区、小组参与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