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8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18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勇等1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明朗水库水源保护及水库管理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明朗水库是我区重要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之一,目前长坡片区饮用水主要依靠从明朗水库调水。明朗水库水源补充至长坡水库对整个长坡片区人畜饮水及今后园区开发用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现在明朗水库水源保护及日常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明朗水库周边分布村庄农房较多。特别是部分农房及单位用房已建在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对水源造成一定污染。二是环水库村庄及单位未建雨污分流截污管道,村庄或单位生活污水会对水源造成污染。三是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耕种经济作物及果树等农作物,对农作物进行施肥、施农药有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四是水库日常管理较差,无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对水库进行巡查检查,库区内经常有人垂钓、捕鱼等活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没有及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导致水库周边垃圾较多,对水体造成一定污染。
根据西山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自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陆域均为一级保护区范围。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2.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者其它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综上所述,请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明朗水库水源保护及水库管理工作。
建议和办法:1.加强明朗水库周边村庄和单位的管理,严禁在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盖房屋及其它建筑设施。2.对水库周边所有村庄及单位实施环库截污工程,进行雨污分流,集中收集污水进行处理。3.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种养殖,防止化肥、农药污染水源。4.加强水库日常管理,有专人对水库进行巡查检查,对水库周边做好保洁,严禁在水库内游泳、垂钓、游玩等活动。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该建议提出的问题,我局立即安排业务科室认真进行调查处置,并结合前期开展的工作,形成办理情况如下:
一是2020年实施完成了明朗水库周边村庄污水收集项目,建设了晓明村(60m³/天)、鲁塔村(上下村,60m³/天)、大兴村(40m³/天)3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最大限度拦截、削减进入水库的污染,主要收集处理水库周边大兴社区4个自然村,涉及居民共311户,1134人的村庄生活污水,对明朗水库水源的保护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已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其进行维护管理,有效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二是明朗水库水源地设置有界碑19块、警示牌28块、宣传牌14块,设置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230米,大坝隔离防护设施265米,进一步完善了明朗水库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三是明朗水库水源区安排有保洁及巡查人员9名,负责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及保洁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西山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四五”规划》(西政复〔2022〕156号)的相关内容,积极推进辖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团结街道办事处按照水库管理及考核要求,做好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倡议,动员周边村民群众主动参与水环境保护和水源管理,主动制止水源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
2022年11月3日
(联系人:周昆文 电话:68228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