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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211-637942 主题分类: 2022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30 16:32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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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1-30 16:32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31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国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调整明朗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山区明朗水库等四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批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338-20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明朗水库一级保护区多划面积约为1.2km²,二级保护区多划面积约为32km²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拆除或关闭。其中一级保护区多划面积1.2km²,涉及白眉社区和大兴社区约102户居民,将面临搬迁,涉及户数多、搬迁安置难度大,搬迁费用高。二级保护区严禁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使用农药等;其中二级保护区多划面积涉及白眉社区、大兴社区、棋台社区约32km²,无法进行农业种植、养殖,无法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制约明朗水库周边村镇乡村振兴规划和工农经济发展。

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338-20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结合明朗水库流域范围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乡村振兴战略与城乡建设规划协调统筹发展、科学规划,重新调整划定明朗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和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该建议提出的明朗水库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多划面积”“无法进行农业种植、养殖,无法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制约明朗水库周边村镇乡村振兴规划和工农经济发展的问题,我局立即安排业务科室认真进行调查处置,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水源保护区划分依据及相关规范,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一)明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参数科学可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水利厅关于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号)、《关于全面落实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昆水源办文〔20153号)有关要求,保障区域饮水安全,促进西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预防突发性水环境事件,确保用水安全,昆明西山区水务局高度重视明朗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20175月组织开展明朗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界,形成《明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明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保护区范围是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划定的基于区域数字高程模型DEM模拟出的汇水范围,并结合当地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等对明朗水库污染防治的要求,确定最终的保护区范围结果如下表所示:

保护区

面积(km2

范围

一级保护区

0.61

水域

水域范围为明朗水库正常水位线1999.00m以下全部水域

1.29

陆域

陆域范围为明朗水库正常水位线沿地表水平外延200米范围内的区域,以及明朗水库正常水位线起至主要入库河流明朗河上游1000m两侧外延50米以内的区域。

小计

1.9



二级保护区

44.1


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

合计

46.0



为确保相关数据的科学、可信,我局协调第三方编制单位对生态环境部2018年印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与HJ/T338-2007标准进行反复对比,相较于2007年版本的技术规范,对于小型水库的保护区划定方法无明显变化:

保护区等级

空间范围

HJ/T338-2007的要求

HJ-338-2018的要求

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小型水库和单一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应将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

小型水库和单一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应将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

陆域范围

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外200m范围内的陆域,或一定高程线以下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外200m范围内的陆域,或一定高程线以下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在技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采用类比经验法确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设定为二级保护区。

陆域范围

对于小型湖库可以将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以外的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

对于小型湖库可以将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以外的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

(二)明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整需按程序进行

明朗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的范围划分是由昆明市政府批准的,我局没有权限改变上级的决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于20221019日邀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及专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明朗水库保护区范围调整事宜。区水务局、团结街道办事处派员参加了此次会议。由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需遵循既定原则并履行相关程序,短期内暂时无法调整明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西山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四五规划》(西政复〔2022156号)的相关内容,积极推进辖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并主动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做好的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方案实施等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

2022113

(联系人:周昆文    电话:6822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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