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72号立案(集体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72号
立案(集体提案)答复的函
刘春辉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城中村”改造不忘打造特色文化街区的建议》立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涉及7个街道办事处52个片区109个村,约4.98万户21.62万人,拟改造用地约4.56万亩,拟拆迁面积约2216万㎡,回迁安置总量约570万㎡。 截止目前,完成拆迁约1823万㎡,完成45个片区211宗11682亩土地交易,建成回迁安置房3.6万套377万㎡,实现货币化安置约205万平方米;22个片区已完成所有地块土地交易,其中18个片区全面完成更新改造工作;25个片区持续推进更新改造工作;4个片区正在开展前期启动工作;1个片区不具备整体改造条件,已纳入微改造计划。
西山区相继打造了南亚风情第壹城、爱琴海购物公园、万达商业广场、大悦城、保利中心、融创文旅城等8大商圈;兴建了融城优郡、金地悦天下、润城、云报华府等20余个优质住宅小区;累计建成中学5所、小学11所、幼儿园16所、医院3座、绿地约45万平方米;建成通车西坝路、西福路等31条道路60.38公里,整治河道17条30余千米;安置和提升10余万群众生活品质,带动10余万人就业。城乡建设全速推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城乡规划更加科学。良好的城市环境吸引了16个世界500强,22个国内500强,11个国内民营500强企业到西山投资兴业;保有税收亿元楼宇7幢、千万元楼宇15幢,总部企业45户;各类金融机构增至695家、规上文化企业达到49家、规上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累计达到10户。
诚如您所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推进中确实曾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重规范、轻实际等现象,造成特色文化街区建设缺失、配套文化设施不足、非物质文化保护不够等问题。随着相关工作的持续推进,高度重视文化保护,充分挖掘文化资源,强化文化驱动创新将成为今后城市更新改造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自2020年11月起,省、市、区级相继出台《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的函》《关于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工作指引>的通知》《关于印发<昆明市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通知>的通知》《关于成立西山区文物审查委员会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准备研究制定《西山区关于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西山区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细化流程》等相关区级政策文件,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要求、历史文化遗产调查及规划保护工作流程、规划审查要点等重点内容。2022年3月,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1次名城委会审议通过《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25)》,该规划正在按程序上报审批。自西山区文物审查委员会成立以来,已组织召开十余次工作例会,完成了包括春雨路1号地块、38号片区等在内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调查与评估工作。各项相关工作的积极推进,为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实现历史文化产业保护与城市更新和谐共荣、协调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几年来,昆明市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积极配合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中涉及到的历史文化资源的梳理、摸排、现场调查等工作,督促一级开发主体、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有关保护管理规定。配合完成了西山区城中村29号、38号、47号片区及春雨路1号地块、普坪项目、白沙地项目项目历史文物资源现场调查、紫线范围核实、专家评审等工作,明确了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昆湖电厂旧址、海会庵、原昆明发电厂老主厂房、石咀山摩崖石刻、锁龙泉、云南汽修一厂早期建筑等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建(构)筑物、遗迹的保护级别,配合开展预先保护相关工作。
(二)强化规划引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借鉴春雨937工业遗产文化街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开展好各片区内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春雨路1号地块项目拟以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为基础打造中央电器厂工业博物馆,并以此为中心,与周围配套的文化公园、博物馆配套、创意办公、特色商业街、米轨文化广场形成“品”字形布局,打造占地55.65亩的工业文化公园,现已在规划方案报批中落实项目用地;普坪项目拟依托范围内丰富的文化资源,原址保护普坪石刻、原昆明发电厂老主厂房、普济泉、车家壁村85号民居等文物,打造综合服务及文创风貌区,现正在开展控规调整方案报批工作;47号二期范围内的昆湖电厂办公楼及职工宿舍正在进行迁建保护。我局将继续积极指导、督促平台公司及项目合作企业在控规方案编制过程中落实文物保护,并配合区文旅局开展好文化挖掘、保护及利用等相关工作。
按照《昆明市西山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梳理》及片区现已核发的规划条件,18号、21号片区及春雨路1号地块等项目约69亩用地规划为独立的文化设施用地,可建设文化馆、文化中心等配套设施;3号片区拟在商业裙楼中配建图书馆,结合其他片区约709亩商业用地,可积极推进“文化+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等新模式、新业态,带动发展相关文化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此外,按照《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居住项目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中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的配建标准为每1万平方米地上住宅建筑面积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所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室内活动场所,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均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了文化场所配建。
(三)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开展特色服务
按照《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文化服务设施用地涉及的征迁成本纳入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其建设费用纳入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或列入土地交易条件,由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设或委托代建。目前我局在开展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交易组价过程中,均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由土地竞得人将相关费用缴纳至区财政。同时,全区人均公共文化事业经费从2012年的6元提升至2020年的20元,2022年西山区下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专项资金1922万,其中1184万元(含度假区240万)万元直接安排到各街道,用于街道(社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已建成多个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一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文化”模式,创建全市首家公共文化服务APP平台(西山文旅云)和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行走西山公众号);二是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形成三级总分馆制服务网络体系;三是在全市首推“错时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措施,开展“西山区最美阅读空间”评选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按照市、区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文物资源现场调查、紫线范围核实、专家评审及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做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文物保护工作。
(二)继续开展好督促平台公司及项目合作企业在控规方案编制过程中落实文物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尤其是针对下步即将启动的玉带河书林街项目,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充分发掘城中村历史文化资源,保留当地文化延续性,并在控规方案编制中有所体现。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商业业态,在规划编制报批中为打造特色文化街区预留条件。
(三)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交易组价时落实文化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积极配合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