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小人国景区“9·20”事故调查报告
西山区小人国景区“9·20”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9月20日16时许,碧鸡街道办事处小人国景区一名高空走钢丝表演者在表演时发生高坠事故,致当场死亡1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9·20”事故调查组的批复》(西政复〔2022〕175号)的要求,2022年9月21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族宗教局,碧鸡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的“9·20”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询问涉事单位负责人、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的采集、调取相关材料等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
2022年9月20日16时05分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黑荞母社区昆明小人国景区。
(三)事故发生相关单位
云南九彩云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6年9月11日,登记机关: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时间:2016年4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928654XXX,住所:昆明市白云路桃源综合大楼XXX号X楼,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营业期限2006年9月11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生物技术的咨询;企业管理及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农副产品、花卉、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昆明小人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8日,登记机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时间:2018年7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K40NXXX,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镇XXX村化底力二台坡蝴蝶生态园,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营业期限2015年12月2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景区管理;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旅游资源开发及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旅游设施配备建设;旅游业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公园管理;场地租赁;停车场经营;餐饮服务;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九彩云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昆明小人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法人陈某某名下的两个经营类型不同的公司。
(四)伤亡情况
死亡1人:艾斯凯尔·XXX,男,维吾尔族,维吾尔族达瓦孜(维语:高空走索)表演者,1972 年 10 月 05 日出生、户籍地:新疆英吉沙县托普鲁克乡英阿亚提村X组XXX号,身份证号码:653123197210051XXX。
艾斯凯尔·XXX自2011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期间,在云南昆明小人国景区内进行达瓦孜表演。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2022年9月20日16时,艾斯凯尔·XXX按例在小人国景区进行达瓦孜表演,16时04分许,艾斯凯尔走上钢丝距出发点2米左右距离时从钢丝绳上掉落,坠落7米左右至下方小矮人房屋斜坡房顶(砖混结构)又跌落2米到水泥地面。当时景区副总经理赵某某就在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赵某某立即拨打了小人国应急组电话进行救援,现场观众中有三名医务工作者也对艾斯凯尔进行急救,赵某某在16点08分左右拨打了120和110,救护车于16点48分到达事故现场,经医护人员诊断后宣布艾斯凯尔·XXX当场死亡。
(二)事故善后处理
2022年9月27日经过,云南九彩云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了《死亡救助补偿协议》,云南九彩云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赔付给死者家属各项赔偿等费用合计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三、事故调查开展主要情况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国发〔2006〕18号)文件内容,维吾尔族达瓦孜,项目序号:287,项目编号:Ⅵ–5,属于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特点是在露天进行,表演者把多种多样的杂耍技艺搬到数十米高空的绳索或钢丝上演练,表演者手持长约6米的平衡杆,不系任何保险带,在绳索上伴随维吾尔民间音乐进行表演。
(二)艾斯凯尔·XXX作为维吾尔族达瓦孜传人,从2009年以来在全国各地表演中一贯保持传统表演习性(不系保险带)进行表演。云南九彩云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要求艾斯凯尔系安全带被艾斯凯尔拒绝后,双方于2011年签订合同并进行公证,合同中对艾斯凯尔在表演中不做防护措施的行为进行了说明。
(三)昆明小人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针对该表演项目开展了日常隐患排查、进行了相关教育培训。事故发生当天,自然环境良好,日照充足,无下雨或大风状况,钢丝绳主绳副绳状态正常。
(四)昆明小人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对节目表演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2022年8月15日,西山区文旅局已对昆明小人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未办理营业性演出行政审批手续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实地查看、问询有关人员、调取并查阅相关资料、现场综合分析、综合得出如下结论:
(一)事故原因
死者艾斯凯尔·XXX在达瓦孜表演中,为保持表演特色拒绝使用任何安全防护,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过事故调查组认定,“9·20”事故是一起因个人表演失误造成的非生产安全事故。
五、事故处理建议
(一)昆明小人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对节目表演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议由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处罚。
(二)昆明小人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对节目表演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在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之后,拒不执行整改指令,事故发生时仍开展表演活动,公安机关提出小人国景区负责人涉嫌犯罪,建议由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
(三)请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碧鸡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昆明小人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