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一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答复的函
〔A类〕
〔公开〕
西城管函〔2022〕79号
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一次会议第059号
提案答复的函
伏盅宝、周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小区“住改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住改商”就是指将住宅用房改变为商业用房的现象,即小区住宅“变身”为办公室、美容会所、民宿酒店、商店超市、餐饮外卖等场所。昆明的商业体量已经非常大,目前已有大小50多个商业综合体约900万平米,准备开业约100万平,在建约200万平,2025年将达到1200余万平,人均商业远超发达城市。同一地点的商业与住宅房价相差一倍以上,例如西山区融创文旅城一期商业写字楼公寓单价0.7万元左右,住宅单价已经超过1.7万元以上,导致商业地产严重过剩。虽然商业写字楼和公寓过剩,但昆明市区还普遍存在大范围的“住改商”现象。
“住改商”虽然降低了创业者租金成本,同时也引发了居住安全、食品安全、噪音扰民、油烟扰民及房屋结构安全等社会问题。“住改商”增加小区物业管理难度,住宅小区从事经营活动,使更多的外来人口随意进出小区,影响小区安宁和谐;“住改商”容易引发小区内的被盗,消防通道乱占事件增多,给社会治安、消防管理增大难度;“住改商”的经营活动会造成噪音、视觉、垃圾等环境污染,也会带来火灾等消防隐患;“住改商”违反土地、房屋用途的管理制度(住宅和商业土地出让金有差额),没有付出相应的经济成本;“住改商”既影响小区居住环境和住宅品质,甚至还影响小区居民的房价。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自2017年5月10日起,昆明市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区市场监管局自2017年5月13日开始严格按照《昆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材料,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更大的便利。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对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进行申报,作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凭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申请登记,不再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
(二)对“住改商”整治区别对待。小区内“住改商”现象普遍、从业人员多,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存在极大的维稳压力。为全面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保稳定工作,采取灵活变通、分类处理的方式,如商家对群众正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则必须搬离小区;同时,加强对其他商家的监管,规范其经营,按照“新增为零,存量递减”的工作思路,逐步取缔。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区城管局将督促各街道执法中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小区“住改商”等乱象加大巡逻力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住改商”行为及时劝导并限期整改。
(二)将加大宣传力度,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将“住改商”乱象化解在萌芽状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许聪 电话:68418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