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山区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年8月4日,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山区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分工方案》(西政办笺〔2022〕93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2021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从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和金融政策支持等9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要求地方政府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云南省及昆明市积极响应,相继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19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根据云南省、昆明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帮助解决全区大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关键问题,加快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创新活力,结合西山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加强创新创业育人体系建设、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和项目培育、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体系、完善创新创业资源共享机制、完善产教融合协同发展机制、完善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落细落实减税降费及帮扶政策、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加强创新创业保障机制建设、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宣传引导12项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
第一项是加强创新创业育人体系建设。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多方协同育人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支持高校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推进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和示范基地建设。
第二项是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和素质提升计划。配合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实施高校创新创业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推进创新创业前沿性研究和实践应用。将教师指导创新创业、推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等工作与教学、科研业绩等同,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允许高校创新创业教师从事多点教学并获得合法收入。在“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评选中,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教师予以优先推荐。
第三项是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和项目培育。配合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面向全区大学生开展高质量、有针对性的创新创业培训,鼓励更多校内外优秀导师深入校园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宣传,每年接受培训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0%。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大学在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领域的交流合作。
第四项是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体系。配合推进各类高水平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整合,推进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与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高水平赛事联动机制。配合实施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库”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推荐免费入驻市级孵化平台,对获奖大学生升学、评优等予以倾斜,对获奖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第五项是完善创新创业资源共享机制。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积极推进科研、教学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资源平台向创新创业大学生开放,提供优质低价服务。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应免费提供不少于30%的场地给创新创业大学生使用。各部门要对创新创业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群体给予相应场地租金补贴等优惠支持。
第六项是完善产教融合协同发展机制。结合我区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主动配合省级部门推动高校学科专业调整,深入实施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和高校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特色学院。支持科技型、高新技术型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清单和产业命题,开展“揭榜挂帅”的项目研究、教学和实践合作。
第七项是完善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或服务窗口,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加强大学生专利保护培训课程建设。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在产业行业企业中的推广应用和落地,建立与产业行业企业长效对接机制。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优秀项目给予持续跟踪和支持服务,落实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高校对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占有一定股份。
第八项是落细落实减税降费及帮扶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区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销售额在免税标准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区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第九项是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累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设立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大学生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申报审核流程,不断提高贷款便利性。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与服务。
第十项是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机制促进社会资源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更好对接,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健康成长。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
第十一项是加强创新创业保障机制建设。把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并细化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列为重要议题,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确保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第十二项是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宣传引导。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发布我区创新创业帮扶政策、产业激励政策和创新创业相关信息。适时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融资对接会。配合加大“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支持力度,大力表彰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组织好高校创业就业宣讲会和先进经验交流会,讲好西山区本土创业故事,培育昆明创客文化,为我区培养大批“敢闯会创”优秀创新人。
三、主要特点
(一)做好政策衔接。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2年3月,区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22〕2号),在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服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一批创新性举措。在制定《方案》时,注重做好政策衔接,既在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上出实招,又充分吸收已有政策措施中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硬招,构建完整的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链条。
(二)树牢鲜明导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是为了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方案》紧紧围绕大学生需求,牢固树立支持创新创业的鲜明导向,聚焦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加强项目培育、推动成果转化、注重赛事引领、完善资源共享、加强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切实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落地率,力求吸引更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创业。
(三)强化责任落实。《方案》覆盖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对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归属,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相关文件: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