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院,区属企事业单位: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已经2022年6月30日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研究,现予印发执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西山区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简称“商协会”)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改革,更好发挥商协会在加强政企沟通联络、推进“双招双引”、搭建行业发展平台、促进跨区域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通过围绕产业抓孵化,搭建平台促发展,畅通渠道强互动,强化扶持助成长,综合管理保规范,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商协会体系,充分发挥商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培育发展涵盖各行业商协会不少于20家,其中,各重点产业领域不少于1家。引导各重点产业领域的商协会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创建4A级及以上商协会不少于5家。各商协会深度参与到西山区经济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推动中,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有效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确保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和完善政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优化结构和布局,提高商协会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坚持政社分开原则。理顺政府与商协会之间的关系,明确界定商协会职能,改进和规范管理方式。
坚持独立自律原则。坚持自律发展,创造“知信、用信、守信”的信用环境,树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秩序。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产业抓好培育孵化
1.聚焦重点产业培育。围绕西山区“4×3”产业布局,鼓励龙头企业牵头设立商协会。鼓励楼宇服务、装备智造、金融贸易、建筑地产、文化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完善恢复商协会并做大做强,加快引导成立数字经济、绿色能源、医药健康等新兴产业商协会。大力发展会展、科创、影视、体育、创意设计等商协会,支持网络直播、数字游戏、网络视频等网红时尚产业和各类新经济新业态商协会发展。
2.突出重点部门引导。民政部门作为商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商务投促、科技工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发挥行业主管或指导作用,重点建立完善区级楼宇经济促进会、互联网企业协会、民办教育协会、民营医院协会、旅游协会、个私协会等基础性商协会,加强规范指导,形成示范效应。
3.打造重点平台孵化。加大投入,将西山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提升为西山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引入园区运营的理念打造一个集孵化培育、政策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发布、合作交流、风采展示为一体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智库、场地、人力、资金等资源支持,完善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重点孵化一批符合我区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基层治理需要的社会组织。
(二)发挥作用促进行业发展
4.鼓励搭建行业平台。鼓励商协会搭建各类产业对接交流平台,针对企业专业服务需求,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商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制定。支持商协会举办企业家活动日、优秀企业家通报表扬等具有影响力的行业活动及会议。支持行业企业品牌建设,打造品牌商协会。
5.鼓励参与“双招双引”。加大社会化招商力度,鼓励商协会联合专业招商机构,围绕我区产业链、供应链开展定向招商、专业招商,按政策兑现奖励。鼓励商协会联合创业类组织、创投机构举办区域性创新创业大赛,发掘、培育、引进创新型人才和团队,按政策兑现奖励。鼓励商协会举办招商推介会、投资合作恳谈会等活动,邀请全国性和先进地区商协会来我区考察,办好“永不落幕”的招商推介会。
6.鼓励参与信用建设。鼓励商协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会员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标准,建立行业内部信用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依法收集、记录和整理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积极依法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7.鼓励参与行业治理。鼓励在商协会建立行业性纠纷调解或专业调解组织,开展行业内涉外商事、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劳动合同、安全事故等纠纷调解。推动商协会制定实施行规、行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发挥行业自律惩戒和调处争议等作用。鼓励商协会建立行业社会责任体系并发布相关报告。鼓励商协会建立服务承诺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8.鼓励建设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商协会人才工作站,鼓励有条件的商协会调查统计本行业各类人才状况,建立行业人才专家库。鼓励在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商协会自主遴选行业优秀人才、自主评价技能人才,对行业协会自主制定遴选办法,遴选行业应用型、实用型人才的,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支持。鼓励商协会组织本行业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人才招聘、开展人才培训。
9.鼓励参与疫情防控。引导各商协会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商协会内部疫情防控管理,引导本单位及会员单位员工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从严从实、从早从小做好防控措施,切实做到科学精准防控;规范商协会会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五个一”要求加强涉企收费的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纾困解难。
(三)畅通渠道加强政社互动
10.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为商协会开通政策文件查询、传阅通道。鼓励在相关行业数据信息平台按规定为商协会设立信息查询端口。商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向相关部门开放社会组织管理平台数据查询,便于相关部门及时查询商协会名录及其等级评估信息。
11.建立走访联系机制。区委、区政府组织重大调研活动时,适当安排相关商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对虽未在我区登记但驻地在西山区的省、市级商协会建立走访联系制度,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听取商协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12.吸纳参与政策制定。建立商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我区重要经济工作会议制度,制订涉及行业发展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发展规划时,广泛征询相关商协会意见。行业产业政策出台后,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商协会宣传解释,推动其发挥“信息中转站”的作用,促进政策落实、兑现到位。
13.积极开展咨询监测。将商协会作为业务工作沟通、联系、服务的对象和决策咨询的重要智库资源,通过联合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推动商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运行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及时与商协会就行业发展中的动态信息和重要情况进行沟通,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加强扶持推动做大做强
14.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区级财政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纳入预算安排,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鼓励按规定向商协会购买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
15.加强财税扶持。健全配套政策体系,重点支持对我区产业发展促进强、“双招双引”贡献大、服务企业能力强的商协会。对在协助政府起草标准、规划和政策草案,组织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双招双引”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作出重大贡献的商协会,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商协会,依法依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6.加强人才扶持。支持商协会推进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和年轻化建设,探索推行秘书长职业化管理机制,建立商协会会长或秘书长轮训制度。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与大专院校合作机制,系统培养专业人才。每年安排适当比例的新录用公务员到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商协会实训锻炼。
17.加强场地扶持。充分利用现有楼宇,规划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园,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协会入驻。鼓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规定将闲置房产协议出租给商协会使用。创造条件吸引全国性、全省性、区域性商协会将驻所设在我区。
18.提高政治参与度。适当增加商协会等社会组织中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结构,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的作用,提高政治参与度。
(五)综合监管确保治理规范
19.加强党建统领。推动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商协会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及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注重在商协会管理层、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将商协会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其管理费用列支,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0.坚持去行政化。全面落实商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构建商协会自主管理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新型行业治理模式。按现有法律法规优化简化登记流程,压缩商协会成立审批时限,取消法人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审计收费。鼓励行业内商协会间开展适度竞争。鼓励商协会按“会企分开”原则开办经济实体。
21.完善内部治理。修订完善区级商协会管理相关制度,健全以商协会章程为核心,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商协会法人治理机制和现代管理制度。健全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重点的会计制度,引导人少、规模小的商协会实行“代理记账”模式。
22.改进评估管理。对商协会开展等级评估,实行动态调整,将信息公开情况和会员满意度、退出情况、退出比例等评价工作作为重要评估内容。采用第三方独立评估运作模式,委托社会组织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对经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商协会,加强宣传表扬,选树示范典型。
23.部门联动监管。成立由区级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总召集人、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副总召集人,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西山区发挥商协会作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和联络,协调解决商协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事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需每半年梳理形成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构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民政、财政、税务、审计、价格、市场监管、工商联、业务主管等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商协会综合监管体系,实施法人治理机制、资产与财务监管、服务与业务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监督、党建工作和执纪监督全方位、全链条监管。
附件:1.西山区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西山区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委“两新”工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教育体育局、区工商联、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民政局、区科技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局、区税务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
附件2
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围绕产业 抓好培育 孵化 | 聚焦重点产业培育:围绕西山区“4×3”产业布局,加快引导成立数字经济、 绿色能源、医药健康等新兴产业商协会。大力发展会展、科创、影视、 体育、创意设计等商协会,支持网络直播、数字游戏、网络视频等网红 时尚产业和各类新经济新业态商协会发展。到2025年,各产业领域 至少成立1家商协会。 |
区民政局 | 区委网信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工商联、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 |
2 | 突出重点部门引导:重点建立完善区级楼宇经济促进会、互联网企业 协会、民办教育协会、民营医院协会、旅游协会、个私协会等基础性商 协会,加强规范指导,形成示范效应。到2025年,各相关单位至少引导 成立1家商协会。 | 区民政局 | 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 | |
3 | 打造重点平台孵化:加大投入,将西山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提升为 西山区社会组织孵化园,重点孵化一批符合我区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发展 方向、基层治理需要的社会组织。 | 区民政局 |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 | |
4 | 发挥作用 促进行业 发展
| 鼓励搭建行业平台:针对企业专业服务需求,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商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制定。 支持行业企业品牌建设,打造品牌商协会。 | 区市场监管局 |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5 | 鼓励参与“双招双引”:加大社会化招商力度,鼓励商协会联合专业 招商机构,围绕我区产业链、供应链开展定向招商、专业招商, 鼓励商协会举办招商推介会、投资合作恳谈会等活动,邀请全国性 和先进地区商协会来我区考察,办好“永不落幕”的招商推介会。 | 区商务投资 促进局 |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6 | 鼓励参与信用建设:鼓励商协会研究制定会员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标准, 建立行业内部信用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 积极依法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 区发展改革局 |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7 | 鼓励参与行业治理:鼓励在商协会建立行业性纠纷调解或专业调解组织, 开展行业内涉外商事、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劳动合同、安全事故等纠 纷调解。 | 区司法局 |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8 | 鼓励建设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商协会人才工作站,建立行业人才专家库; 鼓励在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商协会自主遴选行业优秀人才、 自主评价技能人才,参加各类人才招聘、开展人才培训。 | 区人才办 区民政局 区工商联 |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9 | 鼓励参与疫情防控:各商协会要强化商协会内部疫情防控管理, 引导本单位及会员单位员工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 切实做到科学精准防控,为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 贡献。 | 区疫情防控 指挥部 区民政局 区工商联 |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10 | 畅通渠道 加强政社 互动 |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为商协会开通政策文件查询、传阅通道。 鼓励在相关行业数据信息平台按规定为商协会设立信息查询端口。 商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向相关部门开放社会组织管理平台数据查询, 便于相关部门及时查询商协会名录及其等级评估信息。 | 区政务服务局 区民政局 区工商联 |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11 | 建立走访联系机制:区委、区政府组织重大调研活动时, 适当安排相关商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对虽未在我区登记但 驻地在西山区的省、市级商协会建立走访联系制度,分管领导 和部门负责人要听取商协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行业发展的意见 建议。 | 区政府办公室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12 | 吸纳参与政策制定:建立商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我区重要经济工作会议制 度,制订涉及行业发展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发展规划时,广 泛征询相关商协会意见。 | 区发展改革局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13 | 积极开展咨询监测:通过联合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 推动商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运行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 及时与商协会就行业发展中的动态信息和重要情况进行沟通,为党委、 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 区民政局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14 | 加强扶持 推动做大 做强 |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区级财政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纳入预算安排, 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在同等条件下,行业协会商会可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区财政局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15 | 加强财税扶持:对在协助政府起草标准、规划和政策草案, 组织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双招双引”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作出重大贡献的商协会,依法依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 区财政局 区税务局 区民政局 区工商联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16 | 加强人才扶持:支持商协会推进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 专业化和年轻化建设,探索推行秘书长职业化管理机制, 建立商协会会长或秘书长轮训制度。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与大专院 校合作机制,系统培养专业人才。 | 区民政局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17 | 加强场地扶持:充分利用现有楼宇,规划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园, 研究出台租金、物业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协会入驻。 鼓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规定将闲置房产协议出租给商协会使用。创造 条件吸引全国性、全省性、区域性商协会将驻所设在我区。 | 区商务投资 促进局 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 区民政局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18 | 提高政治参与度:适当增加商协会等社会组织中党代会代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结构,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的作用, 提高政治参与度。 | 区委组织部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19 | 综合监管 确保治理 规范 | 加强党建统领:推动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商协会建立党组织, 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及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注重在商协会管理层、 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将商协会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其管理费用列支, 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 区委“两新”工委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20 | 坚持去行政化:全面落实商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 构建商协会自主管理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新型行业治理模式, 鼓励行业内商协会间开展适度竞,按“会企分开”原则开办经济实体。 |
区发展改革局 区民政局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21 | 完善内部治理:修订完善区级商协会管理相关制度, 健全以商协会章程为核心,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商协会 法人治理机制和现代管理制度。健全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重 点的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 区民政局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22 | 改进评估管理:采用第三方独立评估运作模式, 委托社会组织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对经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 商协会,加强宣传表扬,选树示范典型。 | 区民政局 |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
23 | 部门联动监管:成立由区级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总召集人 的发挥商协会作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商协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构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民政、财政、税务、审计、价格、 市场监管、业务主管等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调配合、 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商协会综合监管体系,实施法人治理机制、 资产与财务监管、服务与业务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监督。 | 区发展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工商联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相关解读:一图读懂|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