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十四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
西山区“十四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
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22日
西山区“十四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编制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启局长
副组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马萍副局长
副组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李荣燕副书记
副组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鹏副局长
成员:双拥优抚科科长 李朝虹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 渊
移交安置科科长 王国保
就业创业科科长 郭红源
区军休中心主任 李 娜
编制单位: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组长: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尹毅副教授
成员: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田华教授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李曦淼博士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李鹏飞博士
目 录
前言 ………………………………………………………………1
第一章 面临的形势………………………………………………2
一、发展基础 ……………………………………………………2
二、发展机遇 ……………………………………………………4
三、面临的挑战 …………………………………………………5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8
一、指导思想 ……………………………………………………8
二、发展目标 ……………………………………………………8
第三章 主要任务…………………………………………………12
一、积极构建军地协同合作机制 ………………………………12
二、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政策 …………………………12
三、不断提升优待抚恤保障水平 ………………………………16
四、着力增强服务保障水平 ……………………………………18
五、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 ………………………22
六、完善褒扬纪念工作 …………………………………………24
七、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新格局 ……………………………25
第四章 保障措施…………………………………………………29
一、健全工作机制 ………………………………………………29
二、加强经费保障 ………………………………………………29
三、细化规划部署 ………………………………………………30
四、强化队伍建设 ………………………………………………30
五、跟进工作督导 ………………………………………………31
附录一 重点项目…………………………………………………32
附录二 名词解释 ………………………………………………33
前言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定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应当是“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不仅仅限于产业和科技领域,还包括了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基于目前西山区国防工业和科技比重不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基础比较薄弱的实际区情,军民融合发展不仅要加快形成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新格局,还应当着力于以退役军人事务发展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领域,从而发挥“军地军民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支持。
本规划属专项规划,规划编制以《西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同时结合西山区军民融合发展的实际,旨在确定“十四五”时期西山区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定位、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科学指导西山区军民融合发展。
第一章 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区规划纲要,以退役军人事务为侧重点的军民融合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服务保障体系构建、拥军优抚工作、退役军人安置培训和就业等方面迈上了新台阶,为社会稳定和谐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根据政府机构改革部署方案要求,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干部退役转业安置等有关职责职能进行了整合,于2018年11月成立了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内设立办公室、双拥优抚科(褒扬纪念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等机构,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管理保障的职能分工更加合理、责任更加明确,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格局,从而避免了职责分散交叉、协调工作成本较高、工作形成合力难度较大等问题,有利于建强领导班子,激励担当作为,谋划长远发展,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有序推进。
(二)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西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10个、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121个,全区服务中心(站)办公面积达到1510平方米,共计配备工作人员161名。区服务中心配备服务大厅、接谈室、活动室、荣誉室等必要设施,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两级服务站设在基层为民服务中心内,并专门开设退役军人服务窗口等,各服务中心(站)都在明显位置挂有标牌,并将相关服务制度张贴上墙,形成良好服务保障氛围。通过建立贯通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各级的三级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专业规范的退役军人服务网络,为更好地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创造了条件。
(三)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认真开展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连续十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双拥优抚工作深入开展,成绩显著,建立和落实定期走访慰问制度,每年支出慰问经费300多元。推进优抚工作创新发展,改进优抚资金发放办法,实现各类优抚补助社会化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就业安置工作全面有效推进,“十三五”期间,截至2020年底共接收安置退役军人1296人,完成自主创业的达250人。协调人力资源等部门调动接受安置军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30人,协调教育部门解决军队干部子女入学入托280人。积极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参加人数共计达423人,技能培训合格率达93.5%以上。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按时发放工资、生活补贴,组织军休干部体检和疗养,参加“创文”活动。成立军休“爱心义诊服务队”。社区群众爱心义诊。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共计采集信息31524人 ,为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同时,也应看到我区军民融合发展中还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军民融合发展在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等方面急需完善和创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产业和科技发展领域的军民融合整体水平有待提升,“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政治文化环境的营造离党中央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退役军人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方式方法还有待于创新,英雄烈士褒扬纪念活动还不够规范化,退役军人服务站点的服务保障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军地之间还缺乏一个更为有效的沟通协调合作机制等等。
二、发展机遇
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是党和国家从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高度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十四五”期间,我区军民融合产业和科技发展、退役军人事务发展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军民融合的国家战略部署指明了发展方向。军民融合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推进当代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军地资源优势、促进云南跨越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深刻地阐明了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针原则、总体要求、方法路径等若干重大问题,为开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提供了法治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积极稳妥出台政策,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相衔接,以拟出台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为根基,以拟出台或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行政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政策制度体系,使得我区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中,统筹推进接收安置、待遇保障、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财政投入的增加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实力的增强,按照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的规划,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将会积极落实资金保障、引导多元投入、健全配套财政政策,为我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充足的财政资金保障。
三、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期间我区军民融合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
(一)服务保障对象的需求复杂多元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项改革的推进、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日益提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保障对象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趋势,与目前政府服务保障能力的有限性存在一定的矛盾。同时,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压力将逐步加大。如何在贯彻中央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指导方针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回应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是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发展中面临的挑战。
(二)基层综合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升。随着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的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的工作领域越来越宽、要求越来越高,“一中心两站”虽然已经挂牌,但距离“五有”“四化”的目标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基层专(兼)职工作队伍面临人员配备不足、稳定性不够、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偏弱的问题,亟待投入更多专项经费来保障服务站点的硬件设施建设,拓宽基层专(兼)职工作人员能力提升的培训渠道。同时,充分运用先进理念和技术手段,建立资源整合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势在必行。
(三)经济发展趋势带来深远影响。国民经济增长向中高速换档、经济社会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趋势,服务保障压力的加大,对加强“思维创新、体制创优、政策创制”,推动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协同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迈上新台阶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会影响服务保障专项经费投入比例的增加和优待抚恤标准的提高。
(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亟待破解。受到国防特殊性的要求、知识产权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军民融合产业在财政资金使用、资本市场利用、体制改革及投资壁垒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限制,尚未建立起政府、军工企业、社会资本协同投入的多元化投资模式,导致产业投资主体单一、资金使用效率较低、融资机制不畅。同时,军工科技的研发、投资、生产机制与市场化机制融合度较低,供需信息交流不畅,军地之间创新资源难以有效互通,军工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体系尚不健全,缺乏完整的成果筛选制度,一定程度束缚了转化效率,军工技术产品转民用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需求牵引、政府主导、项目推动、领域拓展、军地双赢”基本原则,抓住新时代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发展机遇,提高政治站位,改革体制机制,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军民融合发展的政治性、时代性、社会性、实践性等特征,把国防建设有机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着力推进我区军民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
(一)健全和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多层次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建设,切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确保“五有”“四化”目标的实现,使中心(站)点基础设施达标、制度流程完善、服务管理规范,不断提升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创新服务保障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在继续发扬传统服务保障优势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智慧+”的科技,提高退役军人相关信息的采集覆盖率,创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
(三)积极落实相关法规政策,做好拥军优抚工作。调动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妥善解决好随军随调军属工作安排和子女入托就学问题,不断丰富优抚优待内容、提高生活补助。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属和伤残退役军人提供志愿者服务。
(四)大力推动英雄烈士墙建设。努力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英雄烈士墙建设纳入“十四五”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解决长期以来辖区内无祭奠和缅怀英烈的纪念场地的问题。
(五)全面优化服务保障发展环境。完善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服务保障设施标准化、内容规范化、手段信息化、人员专业化发展。抓住重点问题,勇于创新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着力打造海口工业园区智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地。依托省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政策,通过装备智造、光电精密仪器材料、军民融合服务等产业聚集,力争在军民融合产业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平台建设、重点要素保障、重点产业协同创新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在海口工业园区形成产业特色鲜明、核心竞争力强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地。
分类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目标值 |
属性 |
就业 安置 |
1 |
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2 |
年度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参训率 |
% |
100 |
约束性 |
|
3 |
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短期培训率 |
% |
95 |
约束性 |
|
拥军优抚 |
3 |
随军随调家属就业率(按年度计划数) |
% |
100 |
约束性 |
5 |
军人子女入托入学率(按年度需求数) |
% |
100 |
预期性 |
|
6 |
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上报后及时审批率 |
% |
100 |
约束性 |
|
7 |
重点优抚对象体检人数(按体检年度实际优抚对象人数) |
% |
100 |
约束性 |
|
8 |
年度烈属慰问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
服务保障 |
9 |
年度退役军人社区志愿者服务参与 |
人次 |
1000 |
约束性 |
10 |
银行、邮局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军人优先”标志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
褒扬纪念 |
12 |
英烈名录编撰出版 |
部 |
1 |
预期性 |
13 |
英雄烈士纪念墙 |
个 |
1 |
预期性 |
注:表格中“主要指标”一栏若未注明“年度”,则为5年累计数。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积极构建军地协同合作机制
(一)逐步完善双拥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军地协同合作机制的规范化、细致化、长效化,探索军地合署办公机制,实现军地需求对接常态化、精准化、制度化。积极推动军地项目实施,及时协调军地关系,形成合力,解决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帮助部队解决在国防施工、教育训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发展。整合军地应急资源,军地双方在确保军事秘密安全的前提下,完善常规信息、现场采集信息、快速反应信息沟通和通报机制。通过建立军转工作会议制度,加强与驻区部队的联系,及时掌握部队转业形势和人才动态,共同分析政策、研究措施,为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奠定基础。
(二)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运用现代科技,基本实现退役军人事务各项业务工作基础信息数字化、业务处理网络化、决策分析智能化、服务内容标准化、事项办理便捷化和查询监管透明化,实现退役军人事务各项业务工作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投诉,建立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数字退役军人事务体系。在此基础上,探索开展军地网络信息交流,强化现代信息技术设施的建设,实现军地之间的网络对接。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严格用户权限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传输、交换、储存和处理安全。
二、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政策
(一)全面深化退役军人安置改革,提高安置工作质量。放宽接收安置条件、拓宽安置渠道,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充分结合退役军人特点与接收单位需求,促进安置工作精准度持续提高。完善和拓展城乡一体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渠道,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公务员招考,吸纳优秀退役军人到社区、街道办任职。继续健全“阳光安置”机制,维护集中公开选岗程序的公正公平公开,将退役安置与服役贡献密切挂钩,依法保障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军人第一次就业。梳理掌握辖区内安保、旅游管理等公司、企业用工特征与用工需求,充分结合退役军人特点与接收单位需求,鼓励员工招募向退役军人倾斜,建立退役军人与定点公司、企业聘用直供关系,打通就业渠道、拓展就业平台。与西山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用工企业签订退役军人优先聘用协议,建立退役军人定向就业机制,确保就业成效长期稳定,促进安置工作精准度持续提高。适时安排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增强退役军人岗位及社会角色转变能力。围绕退役军人能力素养提升的可持续性,推动知识技能培训周期化建设,有效应对退役军人安置后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的风险。
(二)有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明确社会尊崇的军人职业导向。贯彻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服务原则,将退役军人明确纳入公共服务窗口优先服务对象,有效维护退役军人优先服务地位。严格执行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标准,落实生活补助金发放。监督接收单位对退役军人的接受上岗工作,确保接收时效性,核查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维护退役军人劳动权益,规范监管接收安置形式,塑造尊重、互信的接收安置氛围。确保退役前后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接续,施行退役待安排工作期间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及待遇享受政策。
(三)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挖掘树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引导更多退役军人投身自主就业创业,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执行退役军人自谋职业扶持机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在工商登记、管理费、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优惠。保障农村退役军人从事农业生产,在服务指导、农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严格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优化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放弃政府安排工作岗位的退役军人,依照自谋职业相关政策、细则落实相应优惠照顾。推进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平台信息化建设,打造“互联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模式,建立需求收集和精准供给机制。
(四)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将“送政策、送岗位”活动“向军营延伸、向过程跟踪服务延伸”,定期对即将退役的军人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职业规划等领域的培训。支持和鼓励军人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分类培训,依托昆明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联盟,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重点进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重点进行就业创业培训,对退役士兵重点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接落实退役士兵接受高等教育优惠政策,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精准度,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帮助退役军人实现从军事技能到职业技能的转化。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逐步建立起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新要求的教育培训模式,整合西山区辖区内的高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教育培训资源,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建立军地网络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对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逐步建立起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的教育培训模式。加强培训单位质量管理,鼓励培训单位进行“订单式”个性化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努力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创新能力。根据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承训企业目录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目录,加强对区内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努力拓宽培训经费筹措渠道,加大政府经费投入,积极争取社会资源的加入。
三、不断提升优待抚恤保障水平
(一)持续完善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推进优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待遇,根据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执行抚恤补助标准。完善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制度,采取优先入住保障性住房等措施,着力解决低收入优抚对象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采取财政拨款和社会募集相结合方式,探索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关爱基金,针对困难退役军人军属依据困难程度给予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以医疗救助、医疗补助、医疗优惠等活动为抓手,及时掌握优抚对象生活状况及医疗负担,合理有效地发放各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问题。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政策,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照顾,组织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服务,实现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上报后及时审批率100%。
(二)探索优待抚恤创新机制,不断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国家保障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相衔接的优待抚恤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优抚对象管理数据化建设,逐步实现优抚对象动态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探索建立社会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力量,在养老服务、大病救助、社会关怀等领域提升优抚对象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坚持完善孤老优抚对象和重残退役军人集中供养制度,推动集中供养对象与光荣院无缝对接和信息互通。依托“关爱功臣”系列活动开展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工作,提倡领导干部、公务员、单位职工等积极参与“关爱功臣”志愿服务工作,组建覆盖全区的供养服务队伍,逐步引导建立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优抚安置工作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和心理干预工作,提升优抚对象荣誉感和自豪感。
(三)不断提高随军随调军属就业和生活保障水平。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军随调军属的对口安置及职务定级,为符合就业条件的军属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鼓励有自谋职业意愿的军属自主创业,确保就业补助费、就业创业优惠等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完善落实退役军人家属随迁工作,保障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对象户籍、医疗和各项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内容的迁移落入。坚持就近、免试、优先入学原则,有效对接随迁子女转学、入园、入学,维护随迁子女在升学、报考军队和地方各类院校时与军队现役干部子女同等的优惠待遇。
四、着力增强服务保障水平
(一)做好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移交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随退随审、即交即接”工作机制,以“放管服”改革简化流程,综合采取召开移交安置推进会、军地联动协调、专项工作督导、开展入户走访等措施,落实各项审定和移交任务。加大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待遇保障力度,坚持以国家保障为主体、服务管理机构为载体、落实“两个待遇”为中心,致力于实现“六个老有”的目标,根据西山区实际情况,合理增加保障经费,更加科学地统筹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经费,落实好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打造适老宜居的军休干部住用环境,对部分军休老旧住房,通过综合整治、加装电梯、整体翻建等多种解决方案,推动军休小区纳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探索建立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医疗巡诊机制,除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军休干部医疗服务工作外,积极发挥优质医疗资源聚集优势,依托辖区内云南省肿瘤医院、联勤保障部队920医院、武警医院等医疗机构,通过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源共享与协作,打造区域医疗联合体,对军休干部、退休士官及其他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开展医疗巡诊。
(二)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根据西山区实际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继续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巩固“和谐军休家园”建设。推进军休服务与社区服务融合发展,完善国家保障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军休服务融入当地社区服务,形成军休干部服务工作与社区管理工作的互动与融合。探索在军休中心建立社会工作站或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充分利用辖区内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社会组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军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精神慰藉、居家照料等个性化服务。探索在有条件的军休机构内引进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或设立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政府与社区合作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医疗康复、日间照料、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满足军休干部养老综合服务需求。积极鼓励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院、第三方中介机构等签订协议,推行家庭医生服务、社区保健服务,将军休干部医疗服务纳入基层卫生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依托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建立军休网上服务中心。利用数字平台的聚合效应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三)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继续落实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接续工作,完善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区财政拿出直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解决待安排期间“两险”的接续问题;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核拨和调整等工作。协调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医疗保障、养老、失业保险等事项;协助办理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出国(境)档案审核、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有关手续,做好政策咨询、就业培训信息提供等服务;强化分类帮扶,围绕住房、医疗等基本生活问题,分类有序解决,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优先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和提供临时困难救济,对住房困难的退役军人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对下岗失业的家庭困难退役军人优先安置到公益性岗位。
(四)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网络建设,在“一中心两站”的顺利挂牌的基础上,以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落实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户籍办理、社保转接、组织关系转接、预备役登记等便捷高效服务。各街道服务站要根据服务对象数量配备1-3名工作人员,社区服务站要从“两委”中指定专人负责,加快推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专业规范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建立。按照“第一年保稳定,第二、三年打基础,第四、五年上台阶”的工作目标,使服务中心(站)切实承担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全面推进“军人之家”建设工作,形成以区“军人之家”为支撑、街道“军人之家”为基础、社区“军人之家”服务站为抓手的拥军爱军工作服务平台网络,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使“军人之家”切实承担起协调服务、民主议事、教育引导、组织活动、接待接访五大服务职能,并形成问题收集解决、议事会工作、宣传引导、活动组织、共建联谊五项工作机制。着力探索“军人之家”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融合发展模式,吸收更多的企业为中心(站)合作共建单位,试点引进专业社工进驻。执行好住房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落实好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官住房补贴、残疾退役士兵住房政府保障、优抚对象购买住房优待等政策,以保障军人退役后住有所居。落实好退役军人医疗保险制度、退役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制度,更加科学地统筹使用好残疾军人医疗退役残保障经费。鼓励通过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等工作,通过探索设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等方式,拓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资金渠道;推进优抚保障与社会保障政策的对接,推进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配套政策与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的衔接,使优抚对象得到多重保障,持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建立退役军人社区网格化联系机制,继续通过街道、社区对退役军人信息进行摸底排查,加大街道、社区对退役军人帮扶服务工作力度。运用社区网格化管理手段,建立辖区内省直、市直、区直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定点联系、走访慰问的常态化机制。依托辖区内党员、大学生、群众等力量,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辖区内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及家庭提供沟通联系、心理疏导、关心关爱等服务。
五、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努力为做好退役军人事务注入正能量,营造好氛围。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无缝衔接,推进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依托基层党组织,将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管理,明确基层组织责任,对本单位、本地区退役军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法治教育;依托基层服务站点,加强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管理,确保退役军人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发挥好退役军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员教育+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模式,探索开发“退役军人智慧党建”手机APP,逐步做到退役军人党员全覆盖。
(二)有序开展综合性评选表彰活动,发挥退役军人榜样力量。制定规范的评选表彰制度,通过逐级推荐、组织考察、初审复审、社会公示等严密程序来组织实施评选“模范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模范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激励退役军人永葆政治本色、坚守初心使命,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使他们始终成为爱国奉献、忠诚担当、奋发有为的积极力量。同时,开展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带着责任、感情和温度,把做好信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制度,逐步完善信访工作规则、流程和具体办法,提高依法办理、依法信访的工作实效。不断畅通信访渠道,探索开通网上信访、视频信访、电话信访等多种渠道反映诉求,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退役军人少跑腿”,提高信访效率。加大督办力度,规范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工作,实行首办负责制,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保持退役军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有序。
(四)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联动协作机制。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方针,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需求,充分整合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援助资源,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法律一体化服务平台,开辟法律援助优先绿色通道,切实为全区退役军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服务。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派驻律师帮助退役军人集中解决涉法问题,有针对性为退役军人提供专属法律服务,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除现役军人后顾之忧,为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六、完善褒扬纪念工作
(一)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国家公祭日、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立足本地实际,采取各种形式来组织、引导和规范社会各界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宣教结合,充分发挥纪念活动的教育功能作用,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网络平台,采取短视频、微综艺等具体形式,宣传弘扬英烈精神、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文化,激发全社会缅怀英烈、铭记历史的爱国热情。运用网络技术,探索开展网上寻亲、祭扫等多元化的公共服务。
(二)重视英雄烈士事迹的整理和宣传。在充分依托广播、影视、报刊、移动网络等媒体宣传的基础上,加强英烈文化研究,深入挖掘英烈精神内涵,更多地创作以英烈事迹为题材的文化产品,讲好英烈故事,弘扬烈士精神。组织专业人员收集、整理烈士名录和英雄事迹,并及时补充完善体现时代精神的新史料新成果,编撰成书,向全社会发放,弘扬社会正能量。依法维护英烈形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三)有序推动军人公墓建设和英雄烈士纪念墙建设。切实落实《烈士褒扬条例》《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褒扬纪念常态性工作。根据区情有序推动军人公墓和英雄烈士纪念墙选址和建设这项重要政治任务,提升军人的荣誉感,让全社会能够有规范化的纪念场所来祭奠和缅怀英雄烈士,为在全社会营造缅怀英烈、关爱英烈、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奠定基础。
七、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新格局
(一)着力打造智慧军工产业体系。以“一主题两方向”为核心架构,围绕军民融合扩能,做活“4×3”产业体系中的军民融合机会产业。通过军民融合机制,提升军工企业和军工社群的活力,建设军民融合社区,积极盘活区域产业主体、科创主体和创新要素,通过培育创新载体、平台和业态,驱动存量升级和增量提升,促进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西仪股份、昆明客车、光学仪器制造、磷矿开采加工技术等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军民融合理论创新应用,实现军民联合共建,打造装备智造、光电精密仪器材料、海口智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示范基地。落实“军转民、民参军”政策要求,大力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训等军民融合的三产服务业,加快军民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加快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海口光学产业技术和人才基础,通过注入新要素,促进光学产业弯道超车,持续完善光电产业结构。着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明显的光学仪器品牌,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实现产业的集群化发展。积极与昆明现有光学产基地协调对接,在产业上主动分工合作,形成产品层次上有联系、差异化错位发展的生产体系,逐步培育一批研发与生产专业镜头、设计开发与生产专业仪器、研发生产天文望远镜、加工与生产各类枪瞄零部件的光学企业。紧跟物联网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大力支持云南光谷光机电科技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做好光学企业的培育工作,通过引进和发展相关配套产品,以光学仪器、光机电制造、光电子信息等配套产业为重点,着力打造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红外及微光夜视、半导体照明完整产业链。
(三)推动交通运输和机械加工制造产业优化升级。依托原有海口新城预留用地,大力发展楼宇工业与职住互动空间,导入创新创业活力主体,打造新型智造社区,做活装备智造产业。支持云南西仪、昆明客车、滇凯节能等重点领域企业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提升装备自动化水平,在先进装备制造、光学仪器、生物医药等领域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鼓励首台(套)装备使用,支持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加快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应用推广,鼓励企业在生产中广泛应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人机智能交互、自动识别、分布式控制等先进制造技术。
(四)打造工业大麻产业示范园区。依托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内唯一可量产大麻二酚的产业优势,加大对工业大麻提取设备和终端产品研发投入,吸引更多相关产业链上的优秀企业进驻园区。推动汉素生物成为工业大麻行业的标杆、模范、领军企业,建设支撑工业大麻与军民融合产业配套设计、订单经济、智慧工场、溯源管控的特殊平台,打造集提取加工、产品研发为一体的工业大麻产业基地,推动海口园区工业大麻产业发展。
(五)完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与国内有影响力的产业技术联盟开展联合协作,组建西山区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跨界融合的产业生态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军民融合企业提供的政策咨询指导、军民两用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技术标准服务、创业和管理服务、品牌建设服务等事务性服务,探索建立军民融合“一站式”产业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动态调整本区民口前沿技术、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等资源信息,精准推送民参军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定期召开“军转民”“民参军”双向对接活动,开展军工产品推荐会、军民融合智库论坛、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等活动,提高军民融合重点企业知名度,有效搭建军民信息沟通交流机制。积极培育打造军民融合产业“双创”平台,广泛吸收双创项目成果,提高成果转化率和市场应用率,常态化开展资源对接,为军民融合双创团队及投资主体提供更便捷、更精准的创新创业服务。协调优化辖区内企业、研究机构的专家、科技成果、开放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参与军队重大项目研发攻关,提供咨询、研发、检测、认证和培训等各类科技服务,积极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军民融合产业基础保障能力和开放式研发能力。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地做好云南西仪、云南北方光电两家军工企业社会事务剥离与社区服务承接工作,有序推进教育机构移交、厂办大集体职工社会保险按规定核销等工作,积极构建军民和谐社区。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基于西山区军民融合发展主要包括“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两大内容的实际,建议成立由副区长为组长,退役军人事务局、海口工业园区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西山区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构建区党委领导、区政府牵头、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海口工业园区及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区党委区政府要充分承担起领导组织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职责。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要强化大局观念,研究决定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的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军民融合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日常联络和协调沟通工作,并与“4×3”产业“军民融合推进小组”建立定期会商协商机制。
二、加强经费保障
区委区政府要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健全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要积极争取省、市、区级扶持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多方争取社会、市场的资金投入,建立起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体系。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积极探索拓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资金渠道,鼓励通过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困难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探索设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海口工业园区和海口街道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扶持军民融合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对照工作任务,进一步研究支持军民融合项目建设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三、细化规划部署
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要进一步细化规划的年度任务分解,明确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的各年度的年度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并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树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主管主责意识,分年度统筹部署安排接收退役军人安置、待遇保障、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海口工业园区要以智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地为目标,对军民融合相关产业项目进行年度任务、重点工作的分解,以项目建设推动年度具体工作。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四、强化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建立绩效考核、轮岗交流制度,通过定期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和能力,让一线工作人员尽快领会精神、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了解情况、担起责任,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区街两级服务中心(站)队伍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配备熟悉政策法规、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海口工业园区要以提升干部治理能力为目标,努力建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结构合理、敢于创新、熟悉经济工作的工业园区干部队伍,为有效履行职责提供坚强保障。
五、跟进工作督导
由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明确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工作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的考核内容。将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各年度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与涉及到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考核评优挂钩,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中。适时对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政策执行情况、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录一 重点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实施时间 |
预计投资(万元)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
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点)的硬件设施建设。 |
2021-2022年 |
100 |
100 |
|
|
|
2 |
政府购买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
在军休服务机构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健服务、退役残疾军人的医疗康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等领域逐年增加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
2021-2025年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3 |
英雄烈士名录编辑出版项目 |
收集整理本区烈士名录和英雄事迹,编撰成书正式出版。 |
2022年 |
|
50 |
|
|
|
4 |
烈士纪念墙建设项目 |
根据区情选址建设烈士纪念墙及附属纪念设施。 |
2025年 |
|
|
|
|
200 |
附录二 名词解释
1.军民融合产业:在充分利用国防科技工业高新技术与地方优势产业资源基础上,通过推动信息、技术、产品、工艺、管理等要素双向流动、融合发展形成的跨产业、跨领域的产业形态。
2. “4×3”产业体系:《西山区2020-2021年产业提质行动计划》(西办通【2020】23号)中提出加快构建“主导产业+基础产业+配套产业+机会产业”的“4×3”产业体系。其中,机会产业包括生态农业、金融结算、军民融合三个领域。
3.军工企业:国有军工集团所属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企业。
4.云南西仪: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5. 云南北方光电:云南北方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原云南光学仪器厂,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所属重点保军大型一类骨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