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印发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西山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及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西双随机办发[2021]2号)》相关要求,经研究修改完善了我局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事项,形成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请按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并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
附件《2021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2021年4月 26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办公室 2021年 4 月 26 日印发 |
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 ||||||||||
序号 | 部门 | 抽查项目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适用区域 | 备注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区生态环境局(6类10项) | 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 对省级监管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监管核技术利用单位 | 实地核查 |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 普遍使用 | 县级监管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 | ||||||||||
2 | 区生态环境局(6类10项)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实地核查 |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 普遍使用 | 县级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五十条; |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第二十三条 | ||||||||||
3 |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实地核查 |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 普遍使用 | 县级监管 |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9号令)第四条; | ||||||||||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8号令)第六条第三项 | ||||||||||
4 | 区生态环境局(6类10项) |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实地核查 |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 普遍使用 | 县级监管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第十七条 | ||||||||||
5 |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对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单位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实地核查 |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51号令)第二十五条; | 普遍使用 | 县级监管 | ||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40号令)第十二条 | ||||||||||
6 | 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事业单位及民营主体 | 实地核查 |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令)第三十六条 | 普遍使用 | 县级监管 | ||
7 | 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实地核查 |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5号令)第十一条 | 普遍使用 | 县级监管 | ||
8 | 区生态环境局(6类10项) | 对化学品进口生产等活动的检查 | 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实地核查 |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第三十九条; | 普遍使用 | 县级监管 |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第八条 | ||||||||||
9 |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事业单位及民营主体 | 实地核查 |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环境监察办法》第六条第三款; | 普遍使用 | 县级监管 | |
《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12月14日环发〔2012〕146号) | ||||||||||
10 |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实地核查 |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 | 普遍使用 | 县级监管 |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
11 | 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犯消费者人身权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一般检查事项 | 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 | 实地检查 | 文化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西山区 | 县级监管 | ||
《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条、第十条第二款; |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 ||||||||||
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 |||||||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备注 | |
1 |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 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 | HCFCs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 | 生态环境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定 | |
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 销售ODS企业和单位 | ||||||
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 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 | ||||||
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 | 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 | ||||||
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 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 | ||||||
2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生态环境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