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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205-536358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3-29 14:51
名 称: 西山区2022年林业和草原工作安排意见
文号: 西政办笺〔2022〕48号 关键字:

西山区2022年林业和草原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29 14:51 浏览次数: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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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西山区2022年林业和草原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山区2022年林业和草原工作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森林昆明建设、世界春城花都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聚焦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发展“三大”林草主要任务,扎实做好202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超额完成。按照全国和省、市林业和草原局长会议精神及《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落实2022年林草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西山区2022年林业和草原工作安排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大力发展生态富民产业,不断增强基础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现代林业建设水平,为打造山魂水韵绿色活力区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西山区2022年林业和草原工作目标任务共11个方面16项:

(一)市级营造林10785亩

1.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人工造林285亩;

2.特色经济林果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500亩;

3.市级封山育林10000亩。

(二)关停矿山生态治理修复

1.完成云南建鸿发砂石场、大渔茨沟一石场等7个矿山963.94亩修复工作;

2.力争完成团结乡章白石英砂厂377.4亩修复工作。

(三)义务植树80万株

(四)近四年造林项目补植和管养16829.7亩

(五)古树名木保护复壮20株

(六)创建国家级森林乡村9个

(七)天然林资源保护76.8893万亩

(八)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完成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43.481万亩,其中:国家级13.61万亩、省级9.54万亩、市级5.181万亩、区级15.15万亩。

(九)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无公害防治率≥85%,灾害测报准确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100%;

2.辖区内报检苗木产地检疫率和木材检疫率达到100%。

(十)森林防火及基础设施建设

1.森林火灾受害率≦0.8‰;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100%;

2.新建森林防火通道7公里,森林防火专用水罐7个。

(十一)湿地保护

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要求,湿地监测每年3月开始,认真开展湿地调查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构建绿色屏障

1.天然林资源保护

有序推进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贯彻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天然林保护及生态建设工作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工作的管理,切实把森林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森林资源管护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建设“森林西山”增光添彩,为昆明社会经济发展构筑好绿色屏障。

2.关停矿山生态治理修复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提高政治站位,优化治理时限,扩大任务范围,细化修复责任”的原则,根据《西山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关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整改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3年)》(西政办通〔2021〕39号)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推进西山区关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治理修复任务。

3.重点区域绿化造林

以滇池流域面山、城镇面山、高速公路两侧、生态脆弱区域、路域面山绿化优化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提高标准,增加密度,突出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实施好滇池面山绿化、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人工造林、古树名木保护复壮等项目,将沿湖(河)、环村森林打造成具有保持水土、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多功能的绿色屏障。

(二)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弘扬先进生态文化

坚持“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属地保护、科学保护”基本原则,在乡村重点区域实行“一树一策”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工作,建立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古树名木动态监测,推进古树名木智慧管理,大力推广先进管护技术,促进古树名木健康生长,落实保护主体责任,使古树名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西山建设。

(三)实施森林乡村创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作为重要抓手,以“绿化总量持续增加,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提升”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扎实开展森林乡村建设,确保乡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初步构建起城乡一体综合森林网络体系,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最美丽省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四)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全民绿化意识

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宣传造林绿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和国土绿化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普及造林绿化知识。加强全民义务植树法定性、义务性和全民性的宣传,提高全民绿化意识。逐步推行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类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落实义务植树属地管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五)执行“三证一签”制度,促进苗木产业发展

简化和规范林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证审核、审批办理程序,开展林木种苗检验,推行“三证一签”制度,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监督管理,提高种苗产量和质量。加大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推广育苗新技术,提高种苗繁育技术水平。

(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维护生态安全

坚持一手抓森林资源培育,一手抓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格林地管理和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确保青山常在。

1.严格执行林政管理法规

严格执行林政管理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林地征占用审核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确保指标控制在限额以内。持续加大对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查处、处置力度,确保森林督查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全区林地出数(变更)工作。

2.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狠抓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督促检查、资金投入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变被动扑火为主动预防,做到“三个确保”和“三个力争”。做好森林防火通道、防火水罐的建设和蓄水工作。做好防扑火机具检修、物资补充和储备工作。

3.狠抓有害生物防控

一是按照《西山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持续开展日常监测、专项调查、全过程监管、检疫执法、疫情封锁、宣传培训、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工作。严格落实新增病死(濒死、枯死)松树“即死即清”措施,确保秋季普查无疫情。

二是继续做好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工作,分类实施监测预报。在做好思茅松毛虫、纵坑切梢小蠹虫等常规性病虫害监测防治的基础上,加强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

4.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深入开展林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年度森林核查,及时掌握林区治安动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防止林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和林农利益。做好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侦破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严惩失火、纵火违法犯罪分子。

(七)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控

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的管控,加强巡逻值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猎捕、人工繁育、伤害、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加强普法宣传,从公共安全和个人健康角度宣传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呼吁公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坚决停止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

(八)严格落实保护修复制度,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

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认真开展清理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由点及面、标本兼治,严守湿地面积保有量红线,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保护率不降低。

(九)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推进保护地规范化建设

理顺保护地管理体制,推进自然保护地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高科学保护管理水平,确保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管护。

(十)进一步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适应林业发展改革需要

一是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处理好林权纠纷,对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调处”的原则,认真开展林权纠纷调处及林权界线指认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对农村林权规范性流转的宣传,做好林权不动产登记前置审核,全面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通过现场指导、电话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加大对农村林权流转的法律法规等的宣传力度,增强林农对林权流转的认识,引导广大林农群众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开展林权规范、有序流转。

三是根据省、市、区相关精神和要求,对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的成果开展“回头看”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开展自检自查和查缺补漏。

(十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注重生态、培植产业”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核桃产业基地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发展林下种植、森林康养、林产品采集加工。注重培育苗木、中草药、保健食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旅游等新兴特色产业。鼓励和引导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打造优质品牌,壮大林业经济,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十二)切实做好抗旱保苗,确保造林成效

牢固树立“抗大旱,防大灾”的思想,千方百计地做好林业抗旱保苗工作。在苗木调运过程中,用草席或遮荫网捆绑和覆盖,尽量减少运苗车辆途中停留时间,最大限度降低苗木失水,提高成活率。在植苗造林时,推广使用节水灌溉、薄膜覆盖、秸秆遮拦、保水剂、生根粉等技术。强化地间水肥管理,增加地上覆盖物,减少水分蒸发,把科技措施落实到种苗、整地、栽植、抚育等关键环节。加强新栽树木的管护,确保栽得下、有人管、能成活、长得好、保得住。

(十三)抓好草原保护管理,促进草原生态良性循环

建立健全草原管理机构,全面摸清草原资源底数,加强草原动态监测,完成草原资源清查工作。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推进草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抓好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增加林业生态建设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二)加大投入,创新机制

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发挥公共财政在林业生态建设投入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引进社会资本参加林业生态建设,认真落实好各项林业政策,解决好造林用地的流转和补偿问题,推行政府租赁土地、专业公司造林管护的新机制,吸引和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植树造林,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要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区目督部门要对重点绿化造林工程规划设计、工程进度和质量、资金使用、工作效能等进行督查。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对造林进度、质量、完成率、树木成活率、保存率、树木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对照目标责任,认真考核任务完成、实施质量和资源消长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五、重点项目及资金安排

西山区2022年林业和草原重点计划项目16项,资金预算2938.92万元,其中: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1326.9万元;争取中央和省、市资金630.16万元;专项或结转资金79.06;按照工作进展逐步安排资金102.8万元;责任单位或街道(农户)自筹800万元。


附件:1.西山区2022年林业和草原工作任务分解表

    2.西山区2022年林业和草原重点项目及资金安排表

附件1-2

相关解读:关于《西山区2022年林业和草原工作安排意见》的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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