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及农业执法工作报告
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法治建设及农业执法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西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西山区2021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法治建设及农业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西山区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证顺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工作落在实处,设立了政策法规科统一部署和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我局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督查,安排工作经费,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每年认真总结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健全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党委议事规则(试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同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21年,审查合同29件,参与案件讨论15次。
3.推动依法治区重点工作落实。一是积极配合做好依法防控疫情专项督察工作,汇报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推进情况,配合依法治区办、司法局做好各类台账资料,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内向区委依法治区办上报各项法治工作;二是积极开展2020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在本部门宣传,使每一位党员干部知晓的同时,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关于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致市民的一封信》发至农贸市场及广大经营户,结合本部门职责职能,充分发挥好在平安西山建设中的功能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满意度。
(二)加强地方立法和法律监督
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制定规范性文件,若今后制定规范性文件,我局将严格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并不断予以完善。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党委带头学。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法内容、学法时间。同时,各科室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2021年以来,开展各类培训10余场。二是坚持网络在线学法,自觉主动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全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云课堂”网络平台,发挥互联网优势,运用电脑、手机登录网站随时随地可以学法,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增强学法主动性。
2.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年初制定2021年普法计划,通过“12·4”宪法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学习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药品宣传月等重大活动期间及元旦、春节等节日前后,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法律进企业2场次,悬挂宣传标语30条、设立宣传展板40块、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在宣传过程中,执法人员不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法律知识,同时认真解答群众的各种提问,确保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声势。二是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使执法人员以法庭为课堂,以具体案例为教材,熟悉庭审程序,吃透法律精神,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技巧。2021年,共组织旁听庭审2次。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充分运用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及时报道市场监管的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新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工人日报、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经济日报、昆明日报等报刊媒体对我局的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刊播信息200余篇;在单位的显著位置悬挂法治建设宣传海报,利用单位大厅内LED显示屏播放法治建设宣传标语、公益宣传片;在西山区市场监管局信息管理系统开辟法律法规版块,不定期更新相关法律法规供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参考;组织开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专项学习;在春苑小区公园内设置宣传展板,以漫画、文字等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让公园周边的居民在休闲娱乐的同时,了解相关法律、安全知识,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接受法治文化熏陶,逐步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四)加强组织保障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为保证顺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专题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工作经费,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积极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工作,按照要求,按时按质上报自检自查情况及相关台账。三是积极编制完成本部门的“十四五”规划,11月19日下午,区市场监管局举办“十四五”市场监管服务规划宣讲会,相关职能部门、街道负责人、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负责人、辖区企业代表等40多人参加学习。
2.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法内容、学法时间。
3.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推动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转化、常态化,着力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统筹开展好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培训,2021年,共组织三期专题培训,培训人员包含全局干部职工及非公党组织所有党员。三是各科室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2021年以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10余场。
(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为保证顺利推进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在实处,设立了政策法规科统一部署和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科室。同时,明确了段伟东副局长分管法制工作,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督查,安排工作经费,保证了法治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于2021年4月26日报2021年一季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于2021年5月27日报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集锦,于2021年6月15日报2021年二季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于2021年6月20日、9月20日、11月26日报三项制度推进表,于2021年9月20日报2021年法律知识培训报告,于2021年11月24日报昆明市2021年法治督察工作报告,于2021年11月26日报三项制度及案件评查台账、报告,并接受市依法治市办的督察,汇报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积极推行法定代表人出庭制度,2021年,共开庭3件,三件诉讼案件均由负责人出庭,出庭率100%。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制定规范性文件,若今后制定规范性文件,我局将严格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并不断予以完善。
(2)建立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使用“云南省县级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一体化操作系统”,查办的所有一般程序案件从立案、核审到告知、下达处罚决定书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全部实现网上操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办案机构认定的一般处罚程序案件,办案部门在案件调查终结后,由政策法规科对办案机构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法律适用、程序等内容进行全面复核,坚持有错必纠。对罚没金额达到7万元以上的案件,通过召开案审会的方式进行审核、监督,同时,对罚没款金额为3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报局长办公室最终审批,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2021年至今共核审案件259件,召开案审会8次,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专题讨论会1次,重特大案件上报局长办公会1次。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梳理完成本单位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了执法主体、责任和执法依据,同时,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实行动态调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事中监督公开。持续对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监管。并及时将“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推动事后公开。通过从“西山政务门户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公示,保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率100%。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依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评议考核量化标准》,围绕查处案件的程序、证据、定性、适用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运用以及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等内容,对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交叉评查,抽取涉及原工商、质监、食药业务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卷宗40件,行政许可卷宗10件。依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评议考核量化标准》,围绕查处案件的程序、证据、定性、适用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运用以及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等内容,进行交叉核查和评分。
(六)完善制度
1.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全面深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印发了《昆明市西山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制度》和《昆明市西山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实施办法(试行)》,以加强社会监督,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西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西山区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标准,严格对现行文件进行清理审查,今年以来西山区共清理审查文件233件,暂未发现违反《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的文件出台。
2.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食安委先后印发了《昆明市西山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西山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昆明市西山区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等文件,对区委主要负责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区政府食安办主要负责人、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街道(西山景区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所属社区(居民小组)党政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职责进行了明确,并明确了具体落实、考核等措施。
二是区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区委书记、副书记、区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多次对全区食品安全开展专题调研和检查。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两次听取食品安全专题汇报,同时对全区元旦春节、COP期间食品安全等工作进行部署。
三是区食安委、区政府定期向区委全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区委和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向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列入报告的重要内容。区委第二轮巡察时将区市场监管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入巡察对象,同时对区级和街道(西山景区管理局)党政领导主要领导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将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列入跟踪督办内容。
二、贯彻落实“规范农业执法监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情况
为加强全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辖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现状,梳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二)扩大宣传教育,提高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等“五进”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材料、推送微信、责任约谈等方式加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基本知识宣传力度,不断增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在重点区域、重点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张贴《预防野生菌中毒》《禁止食用草乌等毒性中药材的风险预警》等宣传材料,设置1231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组织集中培训6期,参加人员17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和张贴宣传材料3200余份,责任约谈相关人员320人次。
(三)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全区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快速检测、制止报告等法定义务,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经营环境、卫生状况、冷藏冷冻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不断改善食用农产品交易环境。全年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520余个次、商场超市380余个次、食用农产品经营者13500余家(摊)次,发现整改问题630余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8.2万批次,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二是加强对农村街(集)市食用农产品监管。针对我区部分地区赶街赶集等习惯和实际,加强对农村街(集)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不法经营者借赶街赶集销售病死毒死、未经检疫检验、农兽药残留超标或来源不明食用农产品等行为,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与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了《西山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查验法定义务,确保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全年共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2000余张次。
(四)强化抽检职能,加大全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细则》要求,将食用农产品列为抽检重点,每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低于4批次/千人标准,及时查处使用禁用限用农兽药、农兽药残留超标,以及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违法行为。全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300余批次,不合格11批次,均进行了核查处置和立案处理。
(五)强化案件查办,严厉打击全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
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进货查验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引导和规范;严厉打击销售病死毒死、未经检疫检验、农兽残留超标或来源不明食用农产品等行为。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坚决予以收缴并及时销毁,该立案查处的坚决立案处理。坚决做到对案件线索尚未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发现的问题食品来源不清的绝不放过,对查处的违法案件没有查结的绝不放过。全年共查办涉及食用农产品案件18件。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目标仍有不足:一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监管、执法能力在整体上与监管、执法工作需要有一定的差距,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难以适应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精细化监管执法的需要;二是市场监督部门执法监管面广,涉及法律法规多,执法人员及经费不足,一定程度加大了依法行政的难度;三是在县区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下,行政执法面临法律法规缺位问题,存在法律制定滞后、法律规定冲突等难点,给具体执法行为带来困扰,制约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全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区食用农产品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全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规模小、分布散、产量低,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大多来自外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于控制;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设施设备不全、环境卫生不佳,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二是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责任未压实。部分集贸市场开办者不履行入场查验、日常检查、快速检测、报告制止等法定义务,重经济效益轻食品安全现象突出,市场内销售农兽药残留超标、来源不明食用农产品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是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不落实。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文化素质较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依法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查验记录法定义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还很大。
四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提升。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者不严格执行农兽药休药期和安全间隔期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农兽药,使用禁用限用农兽药、违规使用防腐剂和保鲜剂等情况时有发生。
五是农村地区食物中毒预防压力比较大。由于长期的饮食和消费习惯,采摘加工野生菌、食用野菜野果、加工食用草乌附子、以及崇尚农村集体聚餐等,食物中毒预防压力不减。
六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亟待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较少、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缺乏、监管技术手段落后、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与食用农产品监管的高标准严要求不相匹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贯彻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高效综合执法队伍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共治社会环境
落实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利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六进等方式,突出宣传市场监管类法律法规,着力打造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品牌,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渠道和传播方式推进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环境。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执法监管,完善农业监管执法体系。
一是继续加大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基本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广大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二是继续压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用农产品管理和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全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消费量较大的畜禽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增加抽检批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四是继续加大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等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病死毒死、未经检疫检验、农兽残留超标或来源不明食用农产品等行为。
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