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启动“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 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迅速启动“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
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通〔2021〕30号)要求,经个人申报、组织把关等程序,已经形成回乡干部、业务工作组以及街道联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名单提供给你们,并就做好“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完成报到,立即启动工作。各涉农街道作为“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的管理服务平台,要在7月25日(星期一)前统一组织完成回乡干部工作组和业务工作组人员的报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于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前将人员到位情况通过内网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端口。
二、强化组织管理,做好服务保障。各涉农街道党工委负责统一领导区“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各项工作。回乡干部组要强化主观能动性,做好统全盘、提思路、把方向、抓落实、督进度、见成效等组织推动工作,发挥“主心骨”作用;业务工作组和规划编制组要围绕回乡干部组要求做好专业保障工作,同时根据各自“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回乡干部、业务工作组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回乡干部由所在单位提出,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同级组织部门同意后调整;业务工作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业务牵头部门同意后调整。
三、加快工作推进,确保高质高效。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自2021年7月起,请各业务工作组牵头单位于每月15日、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涉农街道、各业务工作组要结合实际对回乡干部、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加大对乡村振兴规划信息宣传的报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报道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