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关于贯彻落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系列重大指示和“要重视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战略部署,加快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区政府出台了《西山区关于贯彻落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根据《西山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5号)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20〕71号)精神,结合西山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出台《工作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三部分。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普惠优先、社会参与,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制机制。
《工作方案》明确了三阶段的发展目标:一是2020年,西山区建成2所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二是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60%。三是2025年,至少建成1家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区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0%。
(二)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重点明确了四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体系,落实相关假期保障及就业扶持政策,加强生育服务和婴幼儿健康管理。二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三是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综合监督管理,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监管与引导。四是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加强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志愿者队伍。
(三)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工作推进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可行有效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三是建立用地优先保障机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年度新增用地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四是加大财政和税费优惠支持,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资金补助。五是强化示范引领,以西山区第一托育园建设规范为参考,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工作方案》查阅咨询途径
(一)《工作方案》全文内容请登录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阅。
(二)咨询途径为西山区卫生健康局妇幼与家庭发展科,电话:0871-68223717。
相关文件:西山区关于贯彻落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