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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207-589662 主题分类: 往年报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2-10 11:46
名 称: 永昌街道办事处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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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街道办事处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0 11:46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来,永昌街道办事处坚持以新目标引领新任务、立足服务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为更好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永昌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作如下汇报。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法律六进+N”活动,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司法所通过开展送法进单位、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今年上半年,结合街道实际,积极地宣传与拆迁和建设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内容,深入社区、街巷,走家串户,开展“法律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18次,参加活动人数达5000人次;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2次,受教育人数达800余人次;组织开展“放心消费迎盛会”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次,受教育人数近2000人次。组织街道、社区普法志愿者在各自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共8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册)。积极与综治维稳、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组织开展“3·8”妇女节维权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创文法治宣传、防艾法治宣传、“6·26”禁毒宣传,COP15大会期间消防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民法典》法律知识宣传,参加活动人数达7000余人次;发放相关普法宣传资料8000多份(册)。

(二)围绕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2021年,认真贯彻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了为工作目标,通过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在永昌派出所设立的民事治安纠纷联合调解室,8月份以金牛派出所增设了2人开展联调工作,在街道及所辖16个社区和6个公共户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活动,全天候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目前,永昌街道共设有人民调解组织23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个,社区调委会16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个),人民调解小组94个,有民事治安纠纷联合调解室1个,共有调解员218名(含专职调解员2名)。今年1-10月,街道各调委会(含调解室)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79件,调解成功79件,涉案人数160人,涉案金额1869余万元。上述纠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3件,邻里纠纷14件,赔偿纠纷20件。此外,调处螺蛳湾-云纺片区棚户区拆迁改造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协议19件,其他纠纷13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强化制度建设,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为了确保我处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稳妥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夯实社区矫正基础;二是通过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定位手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通过使用定位手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到位,有效地避免了监管不到位和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三是严格实行定期学习教育(12次)、开展公益活动(10次)、电话(微信)报告、到所里签到、定期查询轨迹等形式,确保在矫人员在位不脱管。截至目前,我所共有在册矫正社区矫正对象37人,其中男性29人,女性8人,无未成年人,未发生脱管、漏管的情况。

(四)加强安置帮教,努力预防重新犯罪

安置帮教对象是社会治安的难点和盲点,目前永昌街道共有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12人,在组织开展“两劳”安置帮教工作中,我处注重加强与各社区帮教小组的联系,及时组织开展了安置、帮教工作。为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司法所一是进一步安置帮教责任书;二是确保每一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妥善安置;三是制定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鼓励他们建立对新生活的信心;四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在心理上和过去的行为告别,促使其转化。上半年,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脱管人员,也无重新违法犯罪的人员。

(五)积极关注民生,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本着“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管理方式,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工作。一是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将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二是完善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街道服务中心及社区法律服务站根据《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建设标准》《西山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象标识、上墙制度及服务窗口标识》建设的要求,制作、完善了门头标识牌、不锈钢宣传栏、标牌、吊牌、桌牌、路边指路牌、工作流程牌、公共法律智慧平台介绍、门口牌匾、资料架、钛金牌等,为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提供了便利。年初以来,街道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次,义务接受法律咨询28人次。

二、 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的需求导向还有待进一步挖掘。虽然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普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针对性不强、需求导向不明、群众普及率不高等问题。

二是法治文化建设与本土文化的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永昌街道地处城郊结合部,历史文化丰富,但在与法治文化的融合上仍然有所欠缺。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文化的感染力,有必要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与传统教育和历史传承相结合,打造具有永昌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三是近段时间以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逐年增多,而人员配备不足,许多工作都只能满足于应付,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四是对社区的检查指导不够,只能一般性地满足于布置任务、督促完成任务。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2022年永昌司法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法治保障和动力。

在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工作中,我所将根据区普法办、区司法局有关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其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一是通过继续推行“法律六+N进”驾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行互帮,建立形式多样、惠及社区居民的法治宣传机制。二是通过矛盾纠纷排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开展。推行互联,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基层法律服务实现网络化、高效化;三是通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模式,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推行互动,建立机构健全、无缝衔接的法律援助机制,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基层法律服务亲民、利民;基层法律服务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四是通过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新理念、新思维,开展社区矫正“五个一”监管、“五层次”帮教,推行互融,进一步建立公、检、法、司“四轮”齐驱、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为永昌街道司法工作“微创新”奠定基础。

一、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立足法律素养提升,彰显普法教育效果。创新宣传形式、拓展普法渠道,全面营造机关、社区、企业、校园法制文化。一是推动法治惠民。组建永昌街道普法讲师团,目前讲师团成员有7人;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普法系列讲座。构建法治惠民实体工程,推动社区设立“六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书架、一个法治文化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一个法律服务室、一个法律顾问,真正做到法治惠民;二是充实宣传载体。坚持传统宣传教育手段与新智能模式相结合,开展现场咨询、法治讲座、普法辩论赛,运用微信平台、微电影、宣传栏等手段,利用机关、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渠道,广泛进行普法宣传,实现普法全覆盖。三是创新普法形式。以互联网+思维为指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微电影释法、电子显示屏、普法小站等新颖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寓宣传娱乐为一体。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平台,为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打破传统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固化、“板着面孔”说“法”的宣传手段。四是完成在线教育。以“法宣在线”为平台,继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参公管理人员在线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在线法治教育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二、 依法治理工作

立足法治社区创建,推进依法治理。围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通过调研与实践相结合、审查与参与相结合、服务与监督相结合“三个结合”为基层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严格执法。为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明确决策责任;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备案、清理、效果评估等各程序予以规范,保障依法行政。二是及时送法。关注各级立法、修法动态对街道工作产生的影响,及时提出建议,并发放至机关、社区,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普及较为全面的法律知识。三是规范执法。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指派法律工作者协助街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穷尽法律手段推进疑难问题处理;针对重点突出信访案件,指派法律工作者专门负责,积极沟通调处,确保案件可控。

三、 人民调解工作

立足基层矛盾化解,深化人民调解。建立基层人民调解“111”、“333”工程,即秉承一个理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构建一个多元体系,街道、社区、边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一个大调解格局,将人民调解、下午调解、司法调解相融合。依靠三支队伍,延伸三级网络,创新三大机制,一是创新机制。与法庭携手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联动,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实现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与最后一道屏障的对接,形成矛盾受理-人民调解-制作协议-司法确认的矛盾化解模式;二是拓宽渠道。不断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仲裁调解、法院诉讼调解的无缝衔接,确保群众来访渠道畅通。三是延伸网络。促进行业、企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设,通过完善街道-社区(派出所联调室)-行业、企业调解网络,实现调解网络全覆盖,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强化队伍。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

四、 法律服务工作

立足困难群体救助,推行便民援助。一是构建法律援助网络,扩大援助覆盖面。计划将街道法律服务中心和16个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在《云上永昌》进行公告,在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领导下,以街道法律援助工作中心为龙头,以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点,将法律援助申请点延伸至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充分体现法律援助“离得近、喊得应、到得快”的便民特色。二是整合法律援助资源,推行法律援助“四个零”模式。即:零距离申请法律援助:利用区-街道-社区法律援助网络,使法律援助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形成便民效应;零等待受理案件:建立148法律咨询平台,全力打造接待来访-法律咨询-预约调解-制作文书-法律援助-申请仲裁(诉讼、确认)等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零收费提供服务:对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内的案件,实行免费服务,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大范围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零障碍帮弱济困:推行电话预约援助、上门援助及异地协作援助机制,合理利用法律援助资源,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三是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确保法律援助快速到位。由司法所牵头,联合法律援助工作者创立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六快”机制,在规定时间内快速稳妥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快理、快派、快立、快保、快调、快结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即:快速受理法援申请,保障权利救济途径;快速指派代理律师,保障权利依法行使;快速代理仲裁立案,保障诉权得以实现;快速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财产可供执行;快速介入案件调解,保障快速平稳处置;各种程序终结案件,实体权利得以享有。

五、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助工作

立足特殊群体回归,强化矫正安帮。创新实施“四个一”监管机制。“四个一”监管,即:一人一档、一月一教育、一月一劳动、一年一考核,实现社矫安帮“零差错”。一是严格管理制度。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为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提供依据。二是鼓励公益劳动。开展“帮扶社矫人员,关爱未成年人”项目活动,严格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按时按质按量参加公益劳动,并定期进行考核;拓宽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义务劳动渠道,鼓励其积极为社会献爱心,从事公益事业。三是强化日常监管。通过每月召开的司法所工作例会,讨论分析矫正人员排查情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面分析,掌握思想动态和他们的需求,进行综合评估,调整管控方案,并对情形特殊的矫正对象辅以针对性强的社矫措施。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定期开展主题各异的集中思想教育活动,并组织矫正人员开展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对矫正人员亲人中有行为偏差的青少年、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的调研,收集他们的诉求,为青少年矫正社工服务,帮助其纠正偏差行为。对现有社矫对象、帮教对象、就业人数、就业率、开展集中思想教育、累计家访人次、心理辅导人次、谈话人次,矫正对象累计参加公益劳动小时数等做到心中有数。

基层司法工作要立足服务辖区发展,加强队伍建设。致力于打造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廉洁型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将学习型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定期组织队伍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分析研究单位、社区法律服务需求,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提高服务群众的政治素养。二是提升业务能力。不断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要通过开展法律专题讲座、组织专题讨论会、疑难案件分析等多样化的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督促其进行知识更新,以提升服务群众的业务能力,为平安永昌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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