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培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白眉社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200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08〕33号)出台,全区全部纳入火化区范围,并全面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分步实施,每建设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给予1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2010年7月12日,区政府批复同意在海口 、团结街道建设公益性公墓。但由于公墓建设选址的限制条件,全区只建成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其中,海口街道7个,团结街道5个,墓穴位14000余个。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中,市、区、街道给予每个公益性公墓15万元的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社区自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我区农村殡葬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移风易俗,摒弃陈腐、落后的殡葬习俗,弘扬与时俱进、契合时代要求、符合生态环保的葬礼文化的需要。公益性公墓建设,为全域实现“三个100%”的殡葬改革目标作出重大贡献。但由于当年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建设时,只注重数量,而忽视了整体规划,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建设,没有统筹开展街道级、区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整体呈现“小、散、乱”的特点,特别是缺少管护经费,大多数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率不高。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结合我区殡葬改革要求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际,克服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小、散、乱”的不足,积极探索建设或升级街道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采取集中连片的方式,拟计划在明朗片区联合多个社区建设一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并统一殡葬标准,实行公墓集中安葬,解决白眉、大兴、棋台等社区人员死亡火化后的安葬问题,及早实现该片区“三个100%”的殡葬改革目标。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强殡葬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完善公益性公墓的各项手续,严格审批,分期建设。二是督促团结街道办事处尽快拿出街道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并做好选址工作,做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三是我局将积极协调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给予大力支持,并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福彩公益金,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资金问题,规范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使用,确保全区殡葬改革3个100%目标得以实现。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林 68224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