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8·05”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8·05”一般事故
调查报告
2021年8月5日下午14时50许,前卫街道办事处大商汇A区2栋111号商铺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8·05”事故调查组的批复》(西政复〔2021〕151号)的要求,2021年8月9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前卫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的“8·05”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询问涉事单位负责人、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的采集、调取相关材料等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
2021年8月05日14时50分。
(二)事故发生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大商汇A区2栋111号2楼。
(三)事故发生相关单位
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01月06日,登记机关: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时间:2017年07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059478XXXX,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江东时尚家园A栋X号,法定代表人:吕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营业期限201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05日,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照明器材、家具、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塑料制品、日用百货、电气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还持有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等级:施工丁级,证书编号:云室施013—048,发证机关:云南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发证日期:2013年03月26日。
昆明协科建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05月11日,登记机关: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5746585XXX,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大商汇A区2栋X号,法定代表人:邓某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玖佰陆拾万元整,营业期限2011年05月11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塑料购物袋除外)、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卫生洁具、水暖器材的销售;卫生洁具的上门安装及维修;室内外装饰设计(按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图文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事故现场情况
昆明协科建材有限公司将西山区大商汇A区2栋111号室内装修拆除工程承包给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范围:将室内的顶和地面所有的原有装修进行拆除(包括有:隔墙、地砖、吊顶、楼梯),室内面积为:一楼,建筑面积164.89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776.95平方米,施工面积共计:941.84平方米。
(五)伤亡情况
死亡1人:朱某荣,男,身份证号码:530381199007083XXX户籍地址:云南省宣威市文兴乡太平村委会拖乐扒X号,死者是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临时雇佣的工人(无劳动合同)。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2021年8月05日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临时雇佣的工人朱某荣和其他约13个施工人员在昆明市西山区大商汇A区2栋111号二楼进行室内装修拆除工程施工,14时50分许,朱某荣在拆除地砖时隔墙发生倒塌,当场把朱某荣压在下面,其他工人发现后将朱某荣救出,并拨打了电话给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吕某,随后工人现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因为朱某荣当时头部大量出血,来不急等急救车,所以吕某就用自己的车将朱某荣送往医院,在半路遇到急救车后转由急救车送往医院进行抢救,15时20分朱某荣经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善后处理
2021年8月11日,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了《关于施工人员朱恩荣意外死亡一次性赔偿协议书》,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赔付给死者家属各项赔偿费用合计人民币110.6万元(大写:壹佰壹拾万零陆仟元整)。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实地查看、问询有关人员、调取并查阅相关资料、现场综合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一)事故直接原因
1.朱某荣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便上岗作业,在施工期间未佩戴安全帽,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在狭小空间内拆除地砖过程中发生隔墙倒塌挤压致其死亡。
2.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未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二)事故间接原因
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过事故调查组认定,大商汇“8·05”事故是一起死亡一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
朱某荣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便上岗作业,在施工期间未佩戴安全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因其在事故中已死亡,依法不予追究责任。
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未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违反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熟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建议由西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对云南英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罚。
五、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涉事单位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加大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区住建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落实对装修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施工前以及施工期间的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脱节,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区住建部门及属地街道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在生产、经营、建设场所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标语,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强化日常安全教育,以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从业人员,通过案例分析,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全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