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西山区九届五次会议第131号 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西山区九届五次会议第131号
提案答复的函
夏九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阳光花园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住宅屋檐下公共走道被商户占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阳光花园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很多带屋檐的普通住宅,特别是一楼的一些商户所面街道商铺门口,由于有屋檐设计,商户自行进行改装和围盖,成为商铺的一部分,完全阻断人行避雨通道,使屋檐成为商铺的私人财产,市民和周边住户的避雨、休息和活动无处可去。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阳光花园片区于2000年至2002年建成交付使用,共分为旭苑、昕苑、昱苑、昊苑四个小区,现由云电阳光物业(旭苑、昕苑)和云南俊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昱苑、昊苑)进行物业管理,福海执法中队于2021年6月20日对四个小区屋檐过道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阻碍人行通道的行为进行了清理整治,同时对两家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西城责停(改)通字[2021]NO.0000501】,要求其加强管理,并口头通知,有固定建构筑物的商铺自行拆除建构筑物。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相关业主对影响通道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若业主不自行整改,执法人员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先生 68418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