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www.kmxs.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6516-202110-459316 主题分类: 2021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29 17:47
名 称: 关于政协西山区九届五次会议第073号 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关于政协西山区九届五次会议第073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10-29 17:47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政协西山区次会议第073

提案答复的函

马一弘、杨海燕委员

提出的《关于慎重规划、审批、规范开展地摊经济的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初始,新冠疫情使全世界经济遭到了史无前例的打击,为了销库存,稳就业,保民生,国家释放地摊经济,一时间全民地摊地摊经济虽然为城市生活增添了几分热闹,但 地摊占用城市公共空间,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内容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相冲突。同时让本来就苦苦支撑的实体经济雪上加霜。给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造成了更大的困难和负面影响。在中央倡导发展的地摊经济的同时,我们要同时注重城市管理与经济发展态势相契合防止回到从前路边摊=脏乱差的粗放无序阶段,这就需要整个社会更加慎重的考虑如何打造小而精的特色地摊经济新形式。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20828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山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序推进引摊入市工作实施细则》,为西山区开展地摊经济工作提出了详细措施,我区严格按照西山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序推进引摊入市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地摊经济的管理工作

(一)对占道经营实施划区治理。结合我区主城区道路资源条件相对有限,部分区域通行能力不足的实际,对主城区按“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引导区域”分三类对占道经营实施治理。

1.绝对禁止区域:主城区范围内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交通功能重要的支次道路、城市公共广场、地铁(公交车)站、人行天桥(过街通道)、交通十字路口;各类医院、学校、驻昆部队、各级行政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公交场站、客运站周边200米范围内及河道两侧、旅游景区(公园)及易燃易爆场站门口50米范围内;20192020年区级着重打造的西山区辖区巡津街、南坝路、西昌路、人民路、金碧路、一环路(含环城南路、环城西路)、二环路(含二环南路、二环西路)、滇池路、广福路春雨路、西坝路、西福路、西园路、前卫西路、前兴路、海埂路、大观路、湖滨路(西山段)、日新路、海源南路(西山段)、昌源南路(西山段)、西北三环、昆安高速出入口23重要城市道路。在绝对禁止区域,形成城管、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巡查检查,对占道经营行为实施“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坚决取缔一起。加强“门前三包”监督检查,实行商家自我承诺制管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2.相对禁止区域:绝对禁止区域之外的其它城市次干道(道路宽幅25米以上)。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夜市经济打造、辖区特点,建设示范特色街区,为消费者创造优美舒适的购物、休闲、娱乐、旅游环境,使其成为城市发展的新景观、新载体、新名片、新亮点。对未确定开放的区域,加强“门前三包”监督检查,实行商家自我承诺制管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3.引导区域:距居民区一定范围之外的城市空地、待开发地块、以及不具备通车条件的断头路,城郊结合部日间使用但夜间空置的场地,不影响人车通行的小街小巷;城市商业综合体红线范围内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不影响市容整体秩序的区域。在引导区域,按照“街道办事处申请、区级审批、市级备案”的原则,在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保证环境卫生整洁、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等前提下,按“试点先行、适度推进、规模可控、严格管理”的总要求,从解决创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区域部分流动摊贩、社区生活困难群众的生计问题入手,适当开辟一些经营场地,组织开展引摊入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可按“商家申报、街道审批、区级备案”的原则,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通行,不侵害他人正当利益,不搭设永久性建(构)筑物,不产生油烟、噪音,保证安全、市容环境卫生及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适度允许商业综合体在本商业综合体红线范围内开展场内商家所售卖商品的促销经营活动;有条件的,也可在本商业及综合体红线范围按照街道办事处审定的区域、时间,组织有档次、有设计感、有艺术范、有一定品味,聚集人气、商业气息的精品夜市,扩大商业综合体的品牌效应。

(二)有条件实施三个允许,全面助力经济发展。

1.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按“个人申请、社区上报、街道审批、免收占道费”的原则,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通行,不侵害他人正当利益,不产生高噪声扰民,保证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临街店铺经营业态,按相对集中原则,确定越门经营的时间、范围及规模。

2.允许大型商场店外促销经营。按“商家申报、商投部门审核、街道审批、区级备案”的原则,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通行,不侵害他人正当利益,不搭设永久性建()筑物,不使用高音喇叭促销,不组织“豪车地摊”等行为,保证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允许大型商场在本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场内商家所售卖商品的促销经营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把满足民生需求、助力经济发展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持续加大对地摊经济的服务支持力度,对辖区内占道经营、私自摆摊设点的商户实行劝导与执法并行。广泛听取辖区居民和周边单位意见,加强区域管理,科学测评引摊入市的可行性,同时严格按照《西山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序推进引摊入市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展引摊入市审批工作。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对非引摊入市区域内摆摊设点的商户继续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我区绝对禁止和相对禁止区域内占道经营(漫摊经营、店外经营,无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11029

(联系人及电话:许先生  68418956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1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5301120004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邮政编码:650188 电话:68212345 备案号:滇ICP备19011656号-1

微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