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070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070号建议答复的函
孙香元代表:
您提出的《探索建设“互联网+”服务平台,解决片区内物权矛盾,为居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缺位、错位现象。在一些小区,业委会取代了业主大会,业委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就选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成员的素质不高,部分业委会成员对法律法规理解片面,经常把业委会当作领导机构,甚至个别成员有自私的一面,侵害业主利益。目前,昆明市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还不足10%,与深圳、北京等城市相比,我市业主自治水平较低。加之相关法律法规较笼统,不少业主自治组织存在着程序不清、日常运行不规范、街道社区指导不到位等问题,由此引发诸多矛盾,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是多年实践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复杂,且在成立过程中涉及到住建、公安、民政、司法、社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相关单位及人员,矛盾较多,目前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存在一定的难度。
根据《物权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为街道社区的监督组织提供具体文件支持,我局草拟了《昆明市西山区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实施意见》,经征求街道办、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区政府批准于2020年3月实施。
(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出现,给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带来新的思考方向。北京地区已先行试点,并在《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结合我局的职能职责,将积极对接市住建局,反馈相关意见建议,待《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物业法规修订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为推进基层社区治理提供有力支撑,为居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继续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管,以开展物业管理为抓手,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主动对接辖区街道、社区,共同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马佳 电话:683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