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6号 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6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李瑞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昆州路部份路段绿化花台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西苑街道辖区内昆州路部分路段(从丽苑路到西苑浦路),道路两侧设置了高于路面约40-50厘米的花台,种植了灌木和梧桐树等行道树。随着周边居民越来越多,逐渐显现出了以下问题:一是花台与街沿石平齐,在此路段国资车位停放的车辆经常发生擦碰,造成车辆损坏和花台破损;二是灌木与花台边缘存在缝隙,基本变成了卫生死角和周边店铺倾倒泔水和垃圾的地方;三是此段人行道较为狭窄,但共享单车和电单车量很大,非机动车己经占据了很大空间,经常占用盲道的情况较为突出,导致周边居民出行较为不便。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由于此段绿化原为小区绿化,后因交通微循环改造变为城市道路绿化,目前行道树为胸径30公分以上的法桐,树木比较高大、根系发达,如取消花台将会造成树木根系裸露、死亡、倒伏等问题,且花台下方可能存在水、电等管线,拆除花台会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目前无条件实施花台拆除工作。
为做好共享单车城市管理领域规范管理,遏制部分共享单车无序停放、严重积压,影响交通等乱象,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治理办法,并定期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约谈、提醒。为确保市容环境秩序,使乱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遇制,目前我区采取的治理方式为各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单车停放秩序、现场清理等工作。有重点工作、重大活动时,出动大量城管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路段、重要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全力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强对道路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力度和“门前三包”落实不力的整治力度,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做好单车停放秩序、现场清理等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甘女士 6840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