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西山区九届五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西山区九届五次会议第216号
提案答复的函
韩秀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医学类立项比重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交由科技发展科牵头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意见办理情况
(一)成立提案办理工作推进小组。
自收到提案交办之日起,我局就对该提案进行认真研读、分析,明确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科长为副组长,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小组,负责将提案办理纳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定期向局办公室上报办理工作情况,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认真研办,明确办理思路。
针对韩秀丽等委员提出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给医疗卫生系统立案数量少;二是给予的课题研究时限太短。经科室自查,的确存在委员反映的问题。
经深入剖析,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现阶段执行的《昆明市西山区科技项目及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1号公告”)已不能完全适用于当前的科技工作需要。1号公告发布于2015年1月,制定时间较早,部分提法、管理方式与当前的项目管理已不能完全适应,比如科技项目的资助范围、标准,简单划分为工业类、信息化类、农业类、社科类,当前医疗卫生系统的科技计划项目均按照社科类计划项目进行征集、立项、实施、验收等,且因我区医疗机构(含公立、私立)数量较多,而区级财政资金有限,因此每年可用于支持科技计划的项目数量不超25个,为确保项目质量,医疗卫生系统的科技计划项目默认每个单位内部优中取优,原则上每家医疗机构可推荐、上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不超2个。从而出现了委员提案中描述的2020年市儿童医院按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组织院内科室申报西山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医院层面申报了13项,最终只选拔报送了2项的情况。二是从现阶段区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而言,从项目预算、资金拨付、绩效管理等,时限均为一个自然年度,为便于项目管理,更好地与区级财政资金使用同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均按一个自然年度作为实施周期,然而扣减项目征集、验收手续时限后,导致真正开展课题研究的时限较短,不符合科技研发工作的实际。三是因部门合并,科室人力减少,人少事杂的矛盾越发凸显,导致能够有效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存在断档现象。
(三)抓实抓细,确保提案办理落到实处
为有效解决委员提案中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医疗卫生系统人员开展科技研发项目的积极性,提高我区医疗卫生系统科研成果产出率,立足我局工作实际,开展以下工作:由我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重新起草《昆明市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其中将科技计划项目按性质分,分为:竞争性项目、引导性项目和自主性项目,结合委员建议“经费来源多元化,部分项目可以采用单位自筹经费”,类似这样的项目可以申报自主性项目;将科技计划项目按内容分,分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创新要素集聚计划、科技创新产业培育计划、科技金融结合计划、创新创业培育扶持计划、科技保障民生发展计划,医学类项目可以归于科技保障民生发展计划。针对自主性项目,可以实行“项目库”滚动制管理,适当延长项目实施周期(一般建议1-3年),满足条件的项目,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后,可优先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待实施周期满后,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则自动淘汰出库。这样可以有效解决项目立案数量受限于财政资金的问题,既满足医院科技计划项目纳入区级科技主管部门管理的诉求,又尊重科学研究规律,给予相对宽裕的时间开展项目研究。
今年出台2021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实施细则,对所征集的46个项目,经实地调研、撰写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分组论证、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有25个项目立项(包含信息化类、工业类、生物制药类、农业类、社会科学及医学类六个方面),报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签订项目合同书,采取后补助方式,待合同指标经专家组验收通过后,报区稳增长领导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复同意,区科技工信局一次性给予补助。在征集的46个项目中涉及医学类项目6家单位申报9项,最终通过专家论证建议立项有5家,每家申报单位有1个项目获得立项,占全年立项的5分之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积极推进《昆明市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工作,并将韩秀丽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医学类立项比重的建议》内容充分融于出台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 9月 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卫 联系电话:68238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