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工业园区(街道) 关于举行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街道)《关于开行城乡公交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海口工业园区(街道)决定就《关于开行城乡公交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街道)《关于开行城乡公交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18年11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点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公交运输工作有关的人员13人至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2人至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海口司法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海口司法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海口司法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114));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68584148。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海口司法所将于2018年11月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海口工业园区和海口街道办事处(中滩街)宣传栏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街道)《关于开行城乡公交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街道)《关于开行城乡公交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11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8年11月19日15:00以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海口司法所。
联系地址:海口司法所 邮编:650114
联系人:马彪
联系电话(传真):0871-68584148
电子邮箱:77973474@qq.com
特此公告
昆明海口工业园区(街道)管委会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