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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108-432339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22 15:17
名 称: ​《关于推进西山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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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西山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22 15:17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现对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西山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依据及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关切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特别强调“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力气来应对”。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目前发展情况看,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还存在政策制度有待健全完善,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章立制、整合措施、加大扶持。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2019年12月,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政办〔2019〕94号);2021年3月,昆明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2021〕1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省、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制约因素,持续推进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及任务

《实施方案》针对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供给能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增强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支持政策措施。

(一)明确了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落实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四同步”要求,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按时限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一级实现全覆盖,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二是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建立“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在老年人口较为集中、老年人需求较为迫切的街道、社区大力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特殊老年人或亲属委托,依法代办入住养老机构、就医、助餐、助洁、助浴等事务。力争到2022年底,城市社区老年助餐覆盖率达50%,2025年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城市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三是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推动“智慧养老院”、“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护理照护、康复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四是支持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促进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互补优势,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卫生、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力争2021年底,将我区失能照护中心(西山区综合福利院)100%配置护理型床位。五是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研究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形成符合区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六是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养老服务标准制度,依据养老院服务质量116项指标,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挂号销账,对存量养老机构(含公办、民办)实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达标、提升工程,到2022年底,所有存量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全部达标。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对在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中,根据评定结果,依据有关文件给予补助

(二)进一步强化了支持政策。一是落实资金扶持和优惠政策。到2022年,将本级福彩公益金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依法依规执行好各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二是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依法依规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消防审批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民办养老机构无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规划、建筑物建设图纸等有关手续的,按有关规范和要求开展养老机构建筑物消防改造,可委托第三方对养老机构建筑物消防改造工程进行检查评估,并出具建筑物消防是否合格的意见。三是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限制。四是支持医养示范街区创建。按照《昆明市政府办关于支持商业和办公用房改为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对于居住项目配套不足的,引导有条件的物业持有方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下,可将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医疗、康养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街道创建打造医养示范街区,对评定为医养示范街区的入住机构,给予一定扶持,并开展上门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供地保障、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四个方面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三、《实施方案》查阅咨询途径

(一)《实施方案》全文内容请登录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阅。

(二)咨询途径为西山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科,电话:0871-68227831。


相关文件:

关于推进西山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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