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8年,在省、市税务局及中共西山区委、西山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山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立足组织税收收入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西山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西推法办〔2018〕4号)的要求,以构建“法治税务”为目标,从完善税制、促进征管的角度,进一步深化税收执法监督,加强督查促落实,促进公平正义,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服务西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定思想,提高认识
我局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目标,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局上下在工作中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原则,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决维护税法权威,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税收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强化领导,加强组织,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
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适应新时期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需要,加强对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区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依法治税工作考核,将依法治税的要求贯穿于日常税收征管各个环节。
三、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税收执法,强化普法宣传,推进税收政策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保障
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适应新时期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需要,加强对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西山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依法治税工作考核,将依法治税的要求贯穿于税收征管各个环节。依法行政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包括:研究确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审议确定涉及法治工作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部门职责任务;对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审议;确定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审议考核结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包括:做好日常依法行政推进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督促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协调有关意见等。
(二)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区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中心学习组带头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部门集中学法、领导干部集中法治培训、普通税务干部法治培训、法制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和青年法治宣传骨干法律培训列入学习计划,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税收法制培训。将依法行政课程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班的必修课程,突出工作的针对性。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西山区税务局组织党委(组)中心组宪法学习,严格落实依法行政,2018年5月10日上午,西山区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栗昊同志主持召开2018年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党组成员专题学习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在第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昆明市税务局2018年意识形态方案,专题开展了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在学习文件后,党组成员结合学习内容,谈了思想认识,对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讨论发言。党组书记、局长栗昊同志在发言中强调,一是学习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核心是要学习好领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税收工作实践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砥励前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二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意义。三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要深刻体会马克思的伟大人格和历史功绩、重温其崇高精神和光辉思想,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选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四是学习昆明市税务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要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领导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防范各类舆情,确保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干部队伍稳定。五是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学习教育,要加深对加强党纪党规专题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强化作风纪律意识,为“纠四风、强纪律”专题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打下良好思想认识基础。
2.推进税务干部日常学法
(1)学习尊崇宪法 西山区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讲法治课
西山区税务局围绕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举行本年度第二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中学习,党组书记、局长栗昊带领全局税务干部200多人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全文内容。先带领干部职工就职时宪法宣誓制度,增强税务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深入学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紧扣宪法修改,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尊崇、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扎实做好当前各项税收工作,为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贡献。
(2)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市局关于组织收看《云南国税讲坛》第69讲的通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100多人参加了2018年5月30日,云南省宪法巡回宣讲团成员、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黄晓群教授应邀到省国税局做《宪法修改的重大现实意义》专题讲座学习。通过黄晓群教授精辟的理论分析和独到的阐述讲解,职工干部更加深刻地领会了宪法修正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更加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廉洁奉公,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运用在线学法平台学习宣传宪法。
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利用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建设,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机制,在学习和考试中加入新修订宪法的内容,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督促国家工作人员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组织、监督好全员在线学法的日常学习和年度在线考试工作,2018年度西山区税务局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
(三)认真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1.西山区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织税务干部于2018年4月23日到昆明市第一中学西山分校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将税收知识融入课堂,启迪学生深入了解税收及税收工作性质,掌握基本的税收相关政策,增强青少年对“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认识。认真筹备,积极组织。为切实将税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西山区国、地税积极沟通协调,共同商议确定活动时间、地点、主题等内容,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活动正常开展。税务干部从贴近生活的税收实例入手,特别制作了专题课件,通过税收趣事讲解、税务常识普及、税法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方式,掀起了同学们踊跃抢答的热潮,使广大学生认识到税收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树立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通过辐射学校、辐射学生,扩大税法宣传覆盖面,逐步推动税法知识教育向学校日常教育的渗透,进一步推进“税法进校园”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让更多人了解税收、支持税收,共同在全社会营造出依法诚信纳税的和谐税收环境。
2.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通过纳税人课堂,组织纳税人学习修订内容,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政策,确保改革红利惠及广大纳税人,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执行。
3.为及时贯彻落实总局王军局长“要积极开展政策大辅导,特别是要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中进一步帮助纳税人适应新税制,努力使纳税人应享尽知、应享尽享。”的工作要求。西山区国税局积极做好政策大辅导工作,对纳税人进行再辅导、再帮扶、再提升,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规定更精准、享受税收优惠更彻底、抵扣进项税额更充分、办理涉税事项更清楚,引导纳税人更好地提升对税制的适应程度,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改革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及营改增试点持续平稳运行。国、地税联合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 西山区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政策大辅导工作方案》,国、地税加强合作,共同组织实施好政策辅导工作。区局在广泛收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采取入户辅导、电话辅导答疑和集中座谈、增值税政策业务培训、举办纳税人学堂等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多种方式进行辅导。政策大辅导工作采取力争涵盖所有营改增增值税纳税人,重点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出现税负上升的试点一般纳税人、原增值税行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三大类纳税人的辅导工作的形式,分类进行辅导。按营改增四大行业分类型下发相关《政策大辅导辅导手册》,填写《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及其他纳税人政策大辅导调查问卷》、大辅导台账、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做好各类宣传辅导的痕迹资料填报和收集管理。通过点面结合、分行业分类别对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辅导,突出重点,确保辅导工作实效。
4.有序开展各类座谈会
一是配合市局开展好“请进来”“走出去”税企座谈会。邀请辖区内昆明南亚风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恒云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参加座谈会。税企互动环节中,我局企业代表踊跃发言,纷纷结合各自经营特点,围绕纳税服务、业务办理等问题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讨论和解答。同时,对税务部门问计、问需于纳税人,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放管服”改革30条的举措及成效,“最多跑一次”等创新成果表示高度赞扬,并表态在今后的经营中将继续诚信纳税,支持税务部门的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好纳税人学堂。2018年截至目前,联合区地税局举办纳税人学堂4场次,培训过程中培训教师挑选纳税人关注度较高、政策调整较大的热点问题进行讲解,纳税人认真听课,与授课老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学习气氛浓厚,宣传效果明显。
三是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由区局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走访辅导,为企业送去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现场解答企业对优惠政策的疑惑,明确告知企业政策适用范围、办理方式、申报期限等内容,并积极辅导企业做好申报资料填报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企业涉税问题、用好、用足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家喻户晓、应知尽享。
5.加大税收宣传力度,2018年4月11日起在办税服务厅液晶电视滚动播放《“一带一路”贡献中国税务力量》《喜庆十九大 税徽放光华》《环保税法为您撑起一片蓝天》《深-1》四部税收公益广告,得到纳税人热烈反响,频频驻足观看。2018年4月19日起,由西山区地税局组织在南亚风情第一城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环保税法为您撑起一片蓝天》《深-1》多部税收公益广告,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宣传影响力,烘托出整个税收宣传月浓郁宣传氛围。
6.拓展传统媒体宣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撰写税收宣传新闻消息、通讯等稿件,报道税收宣传的有益做法和先进经验,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宣传栏等载体,以新闻报道、专题栏目、宣传短片等形式,利用《云南日报》等外部媒体,全方位突出宣传报道税收工作开展情况、国税工作成果、税收法规政策、纳税服务内容、树立了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在春苑小区社区宣传栏制作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个人社保费申报缴费有关事项的说明》宣传展板,旨在宣传国家安全法的同时,亦充分宣传税费政策和西山国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参与重要谈判,参与重要合同、协议审查以及参与涉法事务的协调处理,积极发挥政府决策的法律参谋助手作用。我局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已将签订法律顾问复印件报区法制办备案。
(五)定期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
我局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1 号)。《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是税务总局、省局、州(市)局、县局。(四级),其中:县税务局要有授权才能制定(法律、总局、省局授权)。
根据《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国税发〔2018〕68号),我局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有1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需要全文废止。已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2号)公布清理结果。
(六)做好重大决策听证工作
作为基层税务机关西山区税务局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均来自于市级以上税务局、并未产生行政决策听证事项,从方便纳税人角度和有利于政策执行角度出发,调整和优化内部工作流程,积极认真地对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及时反馈到上级税务机关,提供决策支持。我局2018年无重大决策听证事项也无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事项。
(七)建立行政调解机构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应对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反映和投诉,在办税服务厅显要位置公布了省局、市局、区局负责纳税服务投诉机构的通信地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同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接办12366热线转办件,均按期办结。根据《云南省税务局巡视期间信访应急预案》、《昆明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昆明市税务局信访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执行,设立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认真处理在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履行法定职责中,涉及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投诉和处理。
(八)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2018年第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总局2017年第21号公告)、《云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云国税发〔2017〕164号)等文件。 2018年6月15日施行的《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税务登记类、纳税申报类、账簿凭证管理类等种类方面都做了调整,裁量基准条件限定划分更加准确,保证执法人员在日常税收执法工作中做到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认定、取证资料都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事实准确,证据确凿充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准确无误。提高税收行政执法工作质量。通过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学习,对最新的《云南省税务行处罚裁量权基准》有了全面了解,同时对照增加条款进行实例相结合学习。要求税务执法人员进行税务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执行。保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税。
(九)完善执法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我局严格执行《西山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方案》(西政办通〔2018〕115号)、《云南国税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范本(试行)》(云国税法便函〔2017〕41号)的文件要求,区局法制股负责组织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主要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有减轻或加重处罚的充分理由和情形等方面。
1.执行税务行政处罚类决定方面
对每个处罚决定,都有县局业务部门从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有减轻或加重处罚的充分理由和情形等方面进行审核审理。
对稽查局作出的执法决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总发〔2017〕58号文件 做好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税总稽便函〔2017〕190号)进行法制审核;未达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的,稽查局的一般税务稽查案件由稽查审理部门对案件进行法制审核;达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的,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提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对稽查局作出与税收违法案件相关的税收保全、强制执行、阻止出境等执法决定,稽查局审理部门参照本清单范本的“审核重点”进行法制审核。
2.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方面
在日常工作中达到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报区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在作出清单范本中的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时,均严格按要求范本要求的资料和审核要点进行法制审核。对达到西山区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及标准的案件,我局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理结案。我局无一般反避税调查调整、存在争议的税务行政许的撤销,税收保全及强制案件需要法治审核事项。
2018年,我局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之前,均按照要求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没有作出决定。
(十)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
1.我局严格落实《云南国税税收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范本(试行)》,推进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我局目前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做法为文字记录与动态记录两种形式。文字记录即通过案卷的制作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动态记录及通过照相机、摄影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的评估、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行政听证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其载体为录音、照片、录像等。;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局所有执法权限的科室全部配备了照相机,稽查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办税服务厅安置了高清摄像头,对办税服务厅人员为纳税人处理相关业务的过程进行了记录。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于执法行为的主体,我局做了严格的规定,必须是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正式在编人员。把税收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税收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制作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明确税务稽查、纳税评估、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函[2008]2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201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管理参考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27号)、《云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云国税发〔2017〕164号)立卷归档。
我局使用执法记录仪的目前只有稽查局23台,在实施送达检查通知书、入户调取会计账簿资料、现场调查或勘验职权时、均能按清单范本要求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均由高清监控摄像系统3套记录执法全过程。纸质资料如申报表等的受理均由经办人签字盖章确认退还一份给那税人。所受理的纳税人申请及备案等事项均有受理通知书和所收资料清单送达纳税人,操作系统的录入纳税人可以通过计算机一机双屏可视操作全过程。管理分局的调查、检查事项执法过程的记录主要是通过使用格式文书和调查报告、调查笔录等进行记载。科室、分局均配备有照相机22台,对重要的执法行为如实地核查,现场勘验等进行现场记录。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把税收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税收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实地调查巡查中做好图像信息的采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维护当事人和税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业务科室和局领导的执法行为主要是通过纸质审批表的签字记录执法过程。
2.我局严格执行《云南国税税收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范本(试行)》规定,办税服务厅通过大厅显示屏对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进行公示,公示为长期公示,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循环播放。办税指南在办税大厅显示屏进行公示;通过二维码和触摸查询机放置《纳税服务规范》供纳税人查询并打印;在各个办税窗口、导税台及自助办税区放置纸质版《纳税服务规范》供纳税人查阅。在窗口平板电脑上放置文书填写范本,方便纳税人填写所需报送表单。执法主体:已将本级税务机关名称、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提供给西山区政府在政府外网进行公示。执法权限: 本级税务机关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待总局公布后省局梳理公布。执法人员:将我局工作人员信息在办税服务厅、各管理分局展示板给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照片、部门及工作岗位。执法依据:将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时转发至本局内部网站。并将《纳税服务规范》放置在办税服务厅前台供纳税人查阅。涉及税务行政许可清单: 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已在办税服务厅公示。通过公告栏、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将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指南、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人员、执法依据、税务行政许可清单、服务指南、实地核查、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公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等内容向纳税人进行对外公示。
2018年我局未发生税务处罚听证、行政强制、税收个案批复。
(十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1.根据《昆明市西山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西推法办〔2018〕3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2017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2017年,我局共计一般行政处罚130户,稽查局处罚案件74户;2017年共办理税务行政许可1927户,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仿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案件采用的执法文书严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函[2008]2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2012年第2号)有关文书模板的要求制作。通过自评自查稽查局所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均能从执法主体、程序、事实认定及相应证据、法律适用、文书规范、行政决定、案卷立卷归档严格按要求进行,没有发生超出规定和越权处罚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的执行标准和程序来进行处罚,未发现违规事项。
2.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018年4月18日,我局特邀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张伦久律师开展《浅谈税收执法文书规范》专题讲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人员要切实结合案卷评查要求,在日常税收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认定、取证资料都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确保在执法工作中认定事实准确、证据确凿充分、税务文书准确无误。
3.加强对税务行政处罚档案的日常管理
对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的税务行政处罚档案资料进行了日常案件检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2018年第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总局2017年第21号公告)、《云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云国税发〔2017〕164号)等文件的要求,对案卷的装订、文书是否齐全进行核查,认真检查文书内容,并将文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及时反馈给各税务分局,要求各税务分局及时更正,以高标准、严要求制作税务行政文书,进行案件归档。
4.税务行政许可执法案卷的自查情况。
业务部门经对我局办理的税务行政许可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全部为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经自查,我局的行政许可审批,全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每月对审批结果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资料按年度整理后装订成册。我局通过评查,加强资料的管理和装订,进一步规范完善资料。
(十二)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工作
按照《昆明市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通知》西府法〔2016〕2号文件要求,法制股组织对全局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全面清理工作。通过此次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资格证等执法证件的管理,强化部门配合,完善管理台账,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时规范了执法资格管理。
(十三)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
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依法保护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化权利救济,提高复议应诉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强案件研究分析,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力求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十四)推进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
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加强涉税矛盾纠纷处理及时反馈纳税人的投诉建议,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纳税人的投诉请求,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十五)认真做好昆明市“法律六进”示范点复核工作
按照《昆明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复核的通知》(昆普法办〔2018〕15号)精神,认真开展昆明市“法律六进”示范点复核自查。我局2013年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争得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17年将巩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设作为推进区局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顺利通过“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复核验收。
(十六)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
本单位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最大化的方便纳税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做到执法、服务两不误,学法、守法齐并进。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缺点,但在市局、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一定会把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根据西山区税务局2018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要求标准西山区税务局自评分110分。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