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度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开展,现将2020年度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区始终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精神,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西山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修改完善《西山区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施办法》,切实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建立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评制度,切实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经常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积极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我区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每年专门向市政府,区委、区人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西山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通过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主动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让公众全面客观地了解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状况,监督政府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工作。
(三)积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我区每年按照市级要求研究制定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考核实施方案,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及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昆发〔2017〕7号)、《中共昆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昆治市办〔2020〕12号)文件精神,围绕市级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西山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报告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并印发《西山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昆明市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各部门按照拟定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此外,区委、区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组建行政审批局,探索“一颗印章管审批”
配套制定了《昆明市西山区行政审批运行制度(试行)》《昆明市西山区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昆明市西山区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事项联合踏勘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厘清权责边界,确保各项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引入第三方技术评审,继续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服务水平高、专业能力强、专家资质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所涉及的技术评审工作,在严把行政许可技术关的同时,争取区级财政部门预算60万元用于支付委托机构技术评审费,大力减轻企业负担。
(二)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创新审批工作模式
精简审批事项,按程序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项,进一步压减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健全完善清单管理,2020年1月,完成了机构改革后区级各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共计调整权责清单2220余条,实现了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并统一在西山区政府网站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创新开展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出台了《西山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实施办法(试行)》,梳理编制了首批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49项,力求进一步为企业梳堵解绊。积极推进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权责相称、依法依规、宜放则放”原则,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街道服务管理更方便且可有效承接的县(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服务延伸到街道办理,共计赋权金碧、棕树营街道35项(其中直接下放31项,委托下放4项),进一步提升街道公共服务能力和扩大街道服务管理权限。
(三)精简“申报材料”,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针对15项相对集中许可事项申请表格样式过多、表格要素不一的情况整合“一张表单”,精简、优化、合并许可事项各种表单中重复和非必要信息,对无相应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予以取消和改由申请人承诺方式,将4项涉路许可事项提交材料中内容相近的申请表和申请书合二为一的同时,除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取水许可3个事项使用上级业务部门的申请表外,将其他12项许可事项申请表统一规范为一个标准的“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许可申请表”,实现多表合一的“一张表单”,共精减“申报材料”47份并将表格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办事群众和企业下载使用,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许可依据,梳理优化相对集中许可事项法律法规43部、细化条款81条,实现了许可事项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简化了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流程,扩大线上办理相对集中许可事项的覆盖范围,将15项相对集中许可事项办事指南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公开,大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行政审批上线率,畅通线上申报渠道,提供线上申报平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2020年受理行政许可414件,办结414件,办结率100%,审批时限压缩86%。
三、完善决策机制,不断增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印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规定(试行)》,明确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作出决策前交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作出决策前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并作出决策。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发或者代拟文件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涉及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行制定并发布。
(二)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适应机构改革后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67号)精神,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昆明市西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表》和《区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的基础上,区司法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我区具有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了梳理,按程序对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了《西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经梳理,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共47个,其中区级人民政府1个,政府工作部门27个,街道办事处10个, 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个,其他有关单位7个。
(三)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涉法事务工作
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法律事务工作,从法律角度提出意见或参与协调处理,较好地发挥了法律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合同签订的管理制度、合同审查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的事项,涉及法律法规的合同或文件,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均指派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坚持政府专题会议制度,区政府重要专题会涉及法律事务的,均与法律顾问会前研讨,及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2020年,共审查区政府及有关各部门的涉法文件326件,内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滇池治理、城中村改造、招商引资、融资、规范性文件审查等重点工程项目和工作。
四、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一)创新拓展调解工作,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创新拓展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积极探索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67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0个,社区调委会121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3个。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1349名,其中专职调解员17名,兼职调解员1332名。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部门的衔接协作,不断完善以“传统调解组织为基础、区域联合调解组织为配套、专业调解组织为中坚、草根调解组织为特色”的“金字塔”式全区域“大调解”工作网络。探索“人民调解+媒体调解”新形式,与昆明广播电视台携手,在全省首家创新推出“昆明广播电视台《动情帮你忙》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创了全省广播电视台调解类电视节目的先河,成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补充和有效延伸。总结“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经验,与区人民法院对接,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经医调委调解并签定人民调解协议的,根据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积极推进医调委品牌试点工作。2020年,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共4897件,调解成功4871件,调解成功率为99%。
(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
为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感,我区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4%。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项报表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我区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涉及我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委托代理律师和区司法局人员参与诉讼各项工作,确保行政诉讼案件顺利进行。2020年,我区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2件,依法受理24件,其中,办理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13件。新增行政诉讼案件30件,民事诉讼1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结合审议区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有针对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通过送法、讲法、学法、用法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尊重法律的理念和依法行政的观念,有力推动政府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的转变。
(二)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把宪法、法律法规列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必修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测试已成为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学习并参加《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为保障我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正常开展,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集中换证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到期行政执法证件换证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行政执法人员变动情况,认真开展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审验换证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已经录入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和补充完善,目前已对2020年7月1日前到期全区各单位上报617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审验换证工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2020年12月18日,区司法局组织全区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我区按照《昆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昆政办〔2019〕82号)、《西山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西政办通〔2019〕139号),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四)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规范案卷评查范围、方式、程序,提高案卷评查能力,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评查结果予以反馈并进行通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上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区司法局抽取了四个执法单位上一年度22件案卷报送市司法局参加市、县联合评查。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文书制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五)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为努力培育出一批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在总结历年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区司法局积极在区级单位中征选培育单位,经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和西山区卫生健康局为本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对象。在申报期间,区司法局指派专人负责指导创建工作,指导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各创建单位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及时对接和跟进各单位围绕创建目标开展工作的情况。目前,通过申请、创建、验收、复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保留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云办发〔2017〕4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和西山区《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
六、多项举措一齐推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进一步强化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落实。二是法制监督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还不平衡,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提高,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法治氛围。四是个别部门法律事务机构不健全,与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发展需求不适应。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引领整个社会树立对法治的敬畏与尊崇。大力培育公民法律信仰,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使法治形成一种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
二是提高普法实效。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取送法上门、互动参与、以案释法等方式,创新普法载体,提高普法效果。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和特点,重点加强与其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认真谋划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以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来引领和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评议、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等形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是完善基层法制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设立专门法制机构,加强基层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基层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五是抓好改革创新,积极创建法治政府品牌。发动全区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和创新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借鉴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高层次定位,高标准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形成具有西山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品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