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生环发〔2020〕4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关于对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关于对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胡朝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发电厂)对小海口污染一事》建议收悉,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
您在建议中提出:“现小海口村有常住人口814人,流动人口约500人,总人口数量达到1314人左右,村里的村民主要靠打工和做生意来维持生活。绿色能源公司(垃圾发电厂)建厂以来,大量排放、焚烧垃圾气体,有时存在村民会闻到刺鼻气味,对村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村民对此存有很大意见。”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系由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青鱼村委会东面。
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于2010年8月开工建设,2011年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生产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建设内容:建设3×400t/d异重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两开一备)及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和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3.3亿元元,其中环保投资47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89%。2016年4月被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国家住建部城建司评为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厂无害化处理AAA级电厂。
(二)项目环保审批及执行情况
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昆明西山区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于2007年1月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办能源〔2007〕8号《关于做好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垃圾及污泥焚烧发电工程核准工作的函》)批准正式立项。2010年12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云建城〔2010〕768号《关于昆明市西山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核准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2009年5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9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云环审〔2009〕222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西山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11年10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试生产,该公司提出了试生产申请,同年10月昆明市环保局批复了试生产申请。2012年1月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厂方申请,同意试运行期限延至2012年4月10日,2012年4月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再根据厂方申请又将运行期延至2012年7月。
该项目于2013年5月委托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据云环监(技)〔2013〕003号验收监测报告显示,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2013年5月23日经过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检查,同意通过该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
项目于2013年11月4日在西山区环境保护局办理了《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号:530112000001666C0958Y,有效期2018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设施: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包括:3×400t/d异重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各配套炉内脱硫 烟气半干法净化塔 活性炭喷射 布袋除尘器的废气处理设施;2014年底项目投资75万元委托江苏金久环保有限公司在垃圾库房安装了一套应急除臭设备,采用活性炭吸附,当臭气浓度较高时,可对臭气进行处理后外排。该公司卸料大厅、垃圾库及分拣车间均为全封闭式,通过锅炉一次风机抽吸使垃圾库处于负压状态,三台焚烧炉一、二次风机入口安装在垃圾库顶部,将垃圾库臭气吸入炉膛作为助燃风,将臭气热解去除,并保证垃圾库处于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泄。同时配置独立机械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配有生物质除臭装置,采取喷洒除臭杀菌剂抑制臭味扩散。卸料平台垃圾车出入口增加4台风幕机,与卸料平台大门配合使用,控制臭气外泄;垃圾通道每天喷洒杀菌除臭剂并进行多次冲洗,消除厂区臭味,改善环境质量。
废水治理设施:项目于建成同期投资1409万元建设有渗滤液及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日处理能力200 m3/d,采用生化 二级膜处理工艺,目前日均处理废水量约55吨,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扬尘治理和道路冲洗,不外排。
其他污染治理设施:该项目设置500m³炉渣库一座,500m3飞灰罐一座及飞灰无害化处理系统一套。降噪主要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震、阻尼、合理布局等措施,综合降低主要设备的噪声。
(四)垃圾焚烧飞灰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垃圾焚烧飞灰,参照危险废物管理。根据《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述,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d,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为139 t/d、年产生量为40564 t/a。项目运行至今共焚烧处理生活垃圾323万吨。按照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昆城管通〔2013〕119号)文件要求,该公司将飞灰固化后清运至西郊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
(五)在线监控及监测情况
在线监测情况:该公司于建成同期在3#号炉安装有一套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生活垃圾焚烧炉每条焚烧线均应配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一套。因此该公司在1#、2#炉上又增加两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目前已安装完成并进行在线监测。在线监控设施可监测每条焚烧线烟气参数排放指标情况,确保每条焚烧线烟气数据达标排放。
监测情况:2020年6月1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委托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对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废气中污染物二噁英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0年4月9日、5月11日、12日、13日、6月8日、9日、10日、7月8日和8月3日,对该公司废气中污染物二噁英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
该公司每年自行委托环境检测机构对排污现状进行检测,由浙江盛远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常规五项及重金属进行检测,1年共检测4次,据2020年第2季度检测报告(20200500721号)显示,项目外排有组织废气中污染物(烟气重金属、颗粒物、SO2、NOx、CO、HCL)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另据云南中检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6月5日出具的17ZW202001278号、17ZW202001279号检测报告显示,项目1、2号炉外排废气中二噁英类污染物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因该公司位于上坡路段,垃圾车在上坡行进过程中存在垃圾渗滤液有少量外溢情况。经西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督促管理,该公司已多次协调城管部门,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及时对道路滴漏液进行清理,避免垃圾渗漏液道路滴漏的情况发生。
按照人大建议内容及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我局执法大队于2020年7月22日参加了由海口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的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参会单位有:西山区城管局、海口城管局和北控城市服务公司等相关单位,会议明确由北控对进厂前爬坡道路进行清洗,城管部门对封闭不完全外漏渗滤液的车辆实施处罚,对于屡犯车辆将采取取消处置卡等措施进行管理,并要求车辆渗滤液做到每次清理和对车辆密封件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同时我局向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提出以下要求:1.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对在线系统出现超标现象的情况,必须及时联系运维公司分析原因,做出处理,并同时向各级环保部门进行报备;3.每日对场地和进厂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联系城管部门对道路垃圾滴漏液及时进行清理;4.严格按照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完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和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标记核实处理,并进行报备,认真做好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密切关注在线数据动态变化,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局委托的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的不定期抽查监测工作,确保现场检查和监测工作达到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董康 电话:681003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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