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西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西山公安分局认真按照区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现将分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及时成立了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赵中志同志为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治安大队、网安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及各派出所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指挥中心综合中队中队长赵振南同志担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导检查等工作,为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和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分管领导、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西山公安分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工作年度考核重点,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期间有计划、有措施、有监督、有问责问效。
(二)规范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分局年初制定了《西山公安分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认真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和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对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检查,有部署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分局政务公开工作。
(三)2020年度公安分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公开形式。一是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开展内外宣传。积极联系区政府和市局,适时上报分局的最新工作动态和简报,报道内容涵盖了:接处警、巡逻防范、重点区域整治、基层基础建设、岗位练兵、深入一线部门挖掘、培育先进典型,积极努力“创先争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内容。在全国性主要媒体发布报道74条,全省性主要新闻媒体共发布报道698条,全市和自办平台主要媒体共发布新闻报道153条,“云南警方”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报道11条,“昆明警方”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报道15条。二是创新新媒体宣传平台。分局通过开设“昆明西山110”微信公众号、“西山警方”新浪微博,“西山警方”抖音号,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占领舆论高地,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正面形象,为“打防管控建”推波助澜,让不法分子望而生畏,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发好昆明公安声音,讲好西山警察故事。截止2020年底,“昆明西山110”共吸引“粉丝”190000余人,发布消息961条,图文总阅读人数132.6万人次,抖音发布作品71个,获赞24.2万;微博发布229条,粉丝共19608人。树立了“西山公安”良好执法形象。三是强化“三同步”机制,营造和谐、健康的舆论环境。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依法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把“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贯穿于公安工作各个环节。2020年政工室按照“三同步”原则管控涉警舆情,累计管控涉警舆情共62条,分局积极开展舆情引导工作。经工作,62条舆情均未形成炒作。四是建立接处警“模拟演练”机制。坚持每月开展一次“110”接处警模拟调警演练,纪委、督察现场进行督察,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辖区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共同监督,及时评判,不断改进接处警工作。
2.公开内容。一是《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栏。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公开信息47条(其中工作动态33条、主要职责1条、政策文件2条、机构设置1条、公示公告7条,办事指南1条,领导分工2条)。二是《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完成公开信息18条(其中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3条)。三是《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建议及提案回复”栏。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完成公开信息1条。四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梳理提出部门“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定期通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运行情况;明确开展网上办事服务部门职责、事项管理、运行流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电子文书应用、运行保障和监督考核管理等要求;梳理涉及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政务时产生的有关材料并实现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存在问题。公安分局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载体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分局将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务、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公开材料审核发布。
二是下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分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安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的透明度,特别是关乎民生的信息内容,同时通过公开的形式让老百姓充分理解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充分体现公安工作的群众性;二是继续推进办事公开透明。牵头督促开展各派出所窗口服务质量、标示标牌、服务态度督导和暗访并制定整改措施,优化审批办事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最大限度服务好群众,同时,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回复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并留档备查。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根据公安工作的保密性和特殊性,按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要求,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所有需公开的内容必须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审批后及时更新,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