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山区市场主体报送2020年度报告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主体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当向西山区市场监管局报送2020年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相关要求
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海关管理企业”)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合报送海关年报,相关个体工商户也不适用纸质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http://yn.gsxt.gov.cn)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大型企业要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填报并公示。
取得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应报尽报。
四、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多报合一”年报主要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企业参保各险种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等社保信息;
9.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计信息;
10.特种设备信息;
11.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12.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信息。包括:
(1)海关注册信息;
(2)经营补充信息(币种:人民币);
(3)企业自律管理情况信息;
(4)海关减免税监管货物信息;
13.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年报信息。包括:
(1)疫苗生产许可证信息;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
(3)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多报合一”年报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特种设备信息;
6.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7.海关管理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包括:
(1)海关注册信息;
(2)经营补充信息;
(3)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
其中第5项信息为2019年度新增信息,由个体工商户自行填报并向社会公示;第7项海关年报信息不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报合一”年报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社保信息;
7.统计信息;
8.特种设备信息;
9.依法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10.海关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包括:
(1)海关注册信息;
(2)经营补充信息(币种:人民币);
(3)企业自律管理情况信息;
(4)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
其中第10项海关年报信息不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六、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已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发现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2021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更正。
(二)报送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将随机抽取部分市场主体核查公示信息。
八、咨询电话
信用监督管理科:昆明市新闻路226号附1号五楼,电话:0871-64162165
企业注册许可科: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与华苑路交叉口中缅时代大厦旁西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二楼,电话:0871-68236011
马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与华苑路交叉口中缅时代大厦B座5楼。电话:0871-68182568
西苑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424号兴隆大厦4楼,电话:0871-68171949
团结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社区龙潭街1号(团结街道办事处内213室),电话:0871-68419095
永昌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明市西山区永昌小区华昌路187号,电话:0871-64157452
棕树营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小区翠羽路41号,电话:0871-65321464
金碧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明市西山区书林街巡津新村7号二楼,电话:0871-63169642
碧鸡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路百集龙A座17楼,电话:0871-68413005
海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文化村、电话:0871-68590217
福海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福海信用社二楼(市中级法院对面),电话:0871-64138267
前卫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与前卫西路交叉口,润城一期13栋2楼,电话:0871-64573092
特此通告
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