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土堆泵站与十三水质净化厂进厂管网临时连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西山区土堆泵站与十三水质净化厂进厂管网临时连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审计服务中心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6月18日,对西山区滇池草海及周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实施的土堆泵站与十三水质净化厂进厂管网临时连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为保障老运粮河补水效果,对河道工程概况进行梳理,为补水效果创造条件。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土堆泵站与十三水质净化厂进厂管网临时排水管网的搭建,排水设备的安装,管长为2551.49米塑料管(钢丝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管径为DN500的管道及附属工程,管道周边绿植的种植等。
2018年12月7日,经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土堆泵站与十三水质净化厂进厂管网临时连通工程的批复》(西政复〔2018〕306号)批准本项目实施。同意安排申请资金193.505万元,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剩余部分依据项目审计报告审定金额从区水务局河道生态补偿金中拨付尾款。
指挥部委托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招标工作,通过询价采购招标方式确定云南昊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施工单位。指挥部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云南上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项目过程跟踪服务造价单位、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单位、昆明艺汇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各参建单位均与指挥部签订了合同,现各方均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本项目于2018年11月26日开工,2018年12月10日完工,2019年1月23日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结论为合格。
审计组采用就地及送达审计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相关政策,对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该项目竣工决算报审419.54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419.19万元,调整多计价款0.35万元,占报审金额的0.08%。该项目未发生“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0.3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昆明市西山区审计服务中心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指挥部认真核实,按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据实结算。
建议建设单位重视项目建设中的合同管理和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真实、完整;建设单位应重视项目投资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资金规模及范围组织实施,及时清偿债务;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对项目进行单独建账核算,按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且及时按其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建设单位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