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综合福利院及民政配套设施项目竣工 决算审计
西山区综合福利院及民政配套设施项目竣工
决算审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审计局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10月29日,对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负责实施的西山区综合福利院及民政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4年9月5日《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山区综合福利院及民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2014〕187号)批准项目立项建设。该项目选址位于西山区马街社区,计划新建框架结构老年人住宅楼和综合楼各一栋,计划总建筑面积11921.22平方米。
本项目总投资控制在4929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3974.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9.23万元 ,预备费365.49万元。根据2014年9月3日区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明确,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已争取到的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
区民政局直接委托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选取云南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为施工单位,云南坤和设计有限公司为设计单位,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昆明蓬阳电梯安装有限公司为电梯采购及安装单位,云南滇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为室外用电设计、采购、施工单位。
通过询价确定了昆明马街建筑公司为项目场地平整施工单位,云南恒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临时用电施工单位,云南水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临时用水施工单位,其余实施单位均为直接委托。
各参建单位均根据《合同法》和合同示范文本、招投标文件要求与区民政局签订了合同。合同明确了合同价款、结算方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执行标准及其他事项处理原则等,合同各方均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
该项目于2015年8月5日开工, 2017年12月20日完工, 2020年2月27日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
审计组采用就地及送达审计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相关政策,该项目开工时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为了项目的延续性,本次报告引用该法规对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该项目竣工决算报审5 040.62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3 990.91万元,调整多计价款1 049.71万元,占报审金额的20.83%。该项目三公经费的开支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 039.63万元,多计待摊投资10.08万元,多支付待摊投资9.94 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昆明市西山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认真核实,按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据实结算。多支付待摊投资的问题,区民政局应认真核实,收回多支付的待摊投资。
建议区民政局在今后的项目现场管理中加强工作协调,保证施工进度;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尽量避免可能会引起的索赔情况;结余资金退回西山区财政。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建设单位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