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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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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012-354144 主题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2-31 11:34
名 称: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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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12-31 11:34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昆明市西山区辖区内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其他

二、办理依据

1.《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博物馆不够本馆收藏标准,或因腐蚀损毁等原因无法修复并无继续保存价值的藏品,经本馆或受委托的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可以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申请退出馆藏。 ”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65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三、实施机关

实施机构: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许可条件

申请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不够博物馆收藏标准,或因腐蚀损毁等原因无法修复并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

2.退出馆藏的文物或标本必须经本馆或受委托的专家委员评估认定

五、许可数量

本行政审批有限,每年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实施审批。

六、受理形式和地点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受理地点: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地址:西山区春雨路118号。

交通方式:可乘坐第6路公交车到达。

七、申请材料

申请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的,应当向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原件2份,纸质)

2.拟退出馆藏文物或标本清单(原件2份,纸质)

3.拟退出馆藏的文物或标本藏品档案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

4.本馆或受委托的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

八、办结时限

申请时限:每月10日前提交申请。

受理时限:1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10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3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九、许可收费及依据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一)取号或预约

窗口排队办理。

(二)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中心;接收地址:昆明市西山春雨路118号。

(2)网络提交

暂未开展

(3)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118号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650100。

提交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受理

填写要求:应将以下受理情况明确告知申请人:

——现场受理时,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 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

——网络、信函等受理时,申请人将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 5 日内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被告知获取通知书的方式。

(四)审核

受理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考核组完成现场考核。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出具的《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告知书》做好现场考评的相关准备。

(五)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日内,许可结果将在行政审批信息平台上公开。

办理结果:对许可通过的单位,颁发许可凭证,证件有效期以许可开具的时间为准。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许可凭证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有效期届满15日前提出申请。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到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直接领取。

十一、许可服务

(一)咨询

西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西山区春雨路118号)

电话咨询号码:0871—68106361

(二)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871—68106361

(三)监督投诉

(一)投诉

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监督考核处、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部负责对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三)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四)投诉渠道

西山区文化旅游局市场科电话:0871-68227925

信箱:西山区秀苑路188号6楼13号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邮编:650100

(二)行政复议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4楼,联系电话:0871—6533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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