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街道办事处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是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高质量收官“十三五”规划、谋划“十四五”和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年初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理清普法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现将永昌街道办事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创文法治宣传 深化“法律六进+N”活动
我们通过开展送法进单位、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普法办的工作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处在普法、法制宣传工作中,注重加强了创文法治宣传,并做了以下大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创文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为了加强创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服务重大投资项目如螺蛳湾升级改造工作,深入社区、街巷,走家串户,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地宣传与拆迁和建设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内容,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使相关户主自觉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促进法治宣传方式多样化。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在调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宣传法律,讲解法理,普及法律,从源头上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街道、社区普法志愿者在各自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册),深受当地干部群众、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的称赞。三是利用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专门法制宣传。与综治维稳、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组织、开展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3.15”维权、国家安全教育日、助残宣传等活动;并针对全国、省、市、区两会召开等时间节点开展了相关法治宣传。
(二)立足调解纠纷促和谐,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成绩显著
一是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调解员的年龄结构老中青结合,以中青年为主,文化层次以高中、中专为主。目前规范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规范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100%。二是进一步完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社会创新管理平台。三是加强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本地区无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切实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活动。
今年,通过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在永昌派出所设立了民事治安纠纷联合调解室,在街道及所辖16个社区和6个公共户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天候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目前,永昌地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3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个,社区调委会16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个。共有人民调解小组94个,有民事治安纠纷联合调解室1个,共有调解员218名(含专职调解员2名)。今年,街道各调委会(含调解室)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调处各类民间纠纷53件,调解成功53件,涉案人数152人,涉案金额725余万元。上述纠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0件,邻里纠纷9件,损害赔偿纠纷11件,螺蛳湾-云纺片区棚户区拆迁改造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协议12件,其他纠纷11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关注民生,法律服务工作便民务实
永昌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本着“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管理方式,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工作。一是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将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二是完善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民心,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街道服务中心及社区法律服务站根据《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建设标准》《西山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象标识、上墙制度及服务窗口标识》建设的要求,制作、完善了门头标识牌、不锈钢宣传栏、标牌、吊牌、桌牌、路边指路牌、工作流程牌、公共法律智慧平台介绍、门口牌匾、资料架、钛金牌等,为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提供了便利条件。年初以来,街道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次,义务接受法律咨询21人次。
(四)强化制度建设,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
为了确保我处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稳妥推进,积极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社区矫正基础。完善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二是通过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定位手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通过使用定位手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到位,有效地避免了监管不到位和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截至2020年12月,我处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0名,其中,男36人,女4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司法厅《关于报送每日工作数据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永昌司法所认真落实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当日有无感染情况及是否离开昆明五城区(西山区、官渡区、盘龙区、五华区、呈贡区),并通过到所谈话及微信、电话等渠道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内容,以督促社区矫正对象规范自身行为,并做到知法、懂法、遵法。
上述人员均有稳定工作,生活有保障。
(五)加强安置帮教,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安置帮教对象是社会治安的难点和盲点,目前永昌街道共有在册安置帮教对象84人,其中,见人建档27人,电话联系51人,电话住址不详经实地走访核查6人。在组织开展“两劳”安置帮教工作中,我处注重加强与各社区帮教小组的联系,及时组织开展了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的人员。
二、 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不足。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由于多种原因,现队伍中存在着人员老化比较严重,业务人才不足,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经费不足。目前,我处纳入财政预算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法律服务工作经费等均严重不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任务日益加重,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常的工作经费短缺,进而影响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职能的发挥;庞大而复杂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由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着繁重的劳动,工作中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工作人员从警待遇未得到解决,缺乏监管设备,监管手段落后,难以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繁重的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由于经费的缺乏,我们不能做到有针对性的、灵活多样、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只能采取传统的、花费较少的方式,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不能有效发挥法治宣传对群众教育、引导、警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