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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011-343800 主题分类: 2020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1-30 09:29
名 称: 西医保函〔2020〕10号 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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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保函〔2020〕10号 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1-30 09:29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

建议答复的函

周万春代表:

您提出的《医保卡住院时间较短,建议适当延长住院时间》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自200141日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从未出台过限制参保人住院时间的规定。医保政策对参保人每次住院的时间以及出院后再次住院的间隔期都没有限制,参保患者住院需要住多久、什么时候出院,由定点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按照临床评判住院患者出院(离院)方式的规定,主要分为:治愈、好转、转院、死亡、患者自动要求出院等方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上问题我们已多次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如果出现定点医疗机构以医保政策为借口催赶参保患者出院的行为,我们建议患者可以通过向医保部门投诉的方式解决,目前,医疗保障局都设置专门部门受理此类投诉,我们将根据投诉情况会积极帮助参保患者与医院进行沟通协调,维护参保人权益。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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