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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011-337611 主题分类: 2020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1-18 09:55
名 称: 关于政协西山区九届四次会议第122号 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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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西山区九届四次会议第122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18 09:55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刘艳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弃土消纳,促进西山区五采区植被修复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治理修复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保护区关停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滇池流域面山城市景观,切实改善西山区生态环境。2018年以来,西山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生态红线、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认真组织开展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保护区域生态治理修复,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着力推进滇池流域采石、采砂、采矿、取土、砖瓦窑五采区受损裸露山体景观生态系统的生态治理修复,增加面山植被,强化水土保持,改善城市生态景观。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治理修复原则,2018年、2019年累计完成矿山治理修复3136.58亩,占采损总面积4182.05亩的75%分类为宜建修复1800.85亩,宜耕修复81.82亩,宜林修复1253.91亩。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市关停办下达的修复任务,全区2017年关停的18个矿山需修复总面积为4182.05亩。截止目前已完成8个点位共3136.58亩生态修复工作,其中:2018年完成1382.75亩,2019年完成1753.83亩,均已通过市级验收。2020年计划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点位为10个,面积不少于1045.47亩。

目前,10个点位生态修复方案均已通过专家评审及联审联批,正按照修复方案开展修复治理工作,计划于20201230日前全面完成,其中:蔡家山神庙箐石英砂厂(138.82亩)和团结乡第三砂厂(55.9亩)已完成苗木种植,正进行后期设施建设及管养工作。浑水塘石灰岩矿、龙马山石场、吉玉金林石场等3个点位,区发展投资集团正开展修复工作,其中:浑水塘石灰岩矿已完成苗木种植约40亩,龙马山石场正修建截排水沟,吉玉金林石场回填量约1.7万方。大渔茨沟一石场、云南建鸿发石场2个点位由原矿业权人自行修复,正开展削坡降台工作。小村砂厂(1号采空区)由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修复,正进行种植土铺设,下步将开展苗木种植工作。陈荣亮及玉崇碎石场由云南国振城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完成修复,目前完成草籽撒播约5亩,遮阴网覆盖及苗木采购工作已完成,待种植土铺盖结束后将开展苗木种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西山区弃土消纳场、调拨点日常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西山区进一步规范工程弃土消纳场(调拨点)联合审批办法》要求,新申报工程弃土消纳场选址由区城市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区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水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以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考虑,区发改部门积极配合,统筹选址布局,提出选址意见,报区城市管理部门汇总。同时,工程弃土消纳场选址优先选择关停的“五采区”、石漠化地带、无树木区域,应当避免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岩溶区域,禁止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范围。我局按照既定职能职责,参与消纳场、调拨点选址工作,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审查评估报告,对恢复方案进行审验,对植被恢复进行督促及验收。

为切实加强我区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治理修复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保护区域矿山采空区及裸露、破碎山体等生态问题,西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山区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保护区域关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意见(2020-2025年)》(便笺〔202087号)及《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5年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保护区域关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便笺〔2020101号),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工作机构、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等内容,其中:工作机构部分明确了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设置为弃土消纳场、需要办理土方回填调拨的矿山或采坑,指导责任主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进行行政审批;工作流程部分,对矿山余料处置、矿山修复主体确定、《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方案》专家评审、《方案》联审联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治理修复验收等步骤进行详细说明;工作要求部分,则是对矿山修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知则是明确治理修复三大类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对治理修复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西山区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保护区域关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意见(2020-2025年)》(便笺〔202087号)及《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5年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保护区域关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便笺〔2020101号)相关要求。

二是按照《西山区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保护区域关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意见(2020-2025年)》要求,明确治理修复主体,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开展。

三是加强协调对接,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按照既定职能职责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同时,针对生态修复弃土接纳审批流程和要件事宜,加强与区城市管理局对接,将生态修复与弃土消纳相结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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