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7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7号
建议答复的函
张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明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建议:官庄社区下设七个居民小组,社区村民于1979年至2015年,积极响应国家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就是靠国家来养老,但如今第一批实行独生子女的父母亲现已达到70岁左右,截止到2020年4月止符合条件达到年龄的已经每年领取了农业户口(农转城)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生活补贴,还有大部分独生子女父母满60周岁但由于户口问题不可以领取。现他们人口老龄化,生活压力大,但是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的待遇,老百姓针对同是一个社区(小组),同是失地农民,但享受政策不一样的问题非常不理解,到小组、社区进行询问,社区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对此事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我社区对上访居民都耐心回复了相关政策,但是官庄社区毕竟有大多数的人享受不了农业户口(农转城)独生子女父母生活补贴政策,现在大多数独生子女要照顾4到6个老人,家庭压力很大,恳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实地农民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达到退休年龄的父母享受养老生活补助,享受平等的待遇。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依据《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云政发(2004)101号文件,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的奖励对象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生育一个孩子,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措施并与乡(镇)政府签订了终身生育一个孩子合同的农业人口夫妻及其独生子女;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农业人口是指户籍属农业户口并登记在农村(居)民委员会,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第四条 对符合本规定奖励条件的农业人口夫妻及其子女,给予下列“奖优免补”的奖励:补:年满60周岁以后的独生女父母每人每年发给700元(2019年标准1080)、独生子父母每人每年600元(2019年标准960元)。
官庄社区居民户籍为非农业户口,不满足《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条件,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生活补助。
我局对张明华代表提出的《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建议》高度重视,我局积极向省市级相关部门反映由于城市建设及城中村改造,响应上级户籍管理政策,实行了农转非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能否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问题,争取早日得到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张明华代表提出的《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建议》反应到昆明市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市家庭发展处回复表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统筹农转城居民权益保障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104号)》文件解读:张明华代表提出《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建议》中大部分因户口问题不能享受养老生活补贴的建议,官庄社区居民户籍为非农业户口,不满足《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条件,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生活补助,市家庭发展处会将张明华代表提出的《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建议》反应到云南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等待省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后出台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玺 手机号码:0871-6822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