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6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6号
建议答复的函
刘明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原昆明冶炼厂生活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基本要求
2017年原昆明市卫计委向各县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政府举办责任的函》,2018年又再次《印发了昆明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昆卫〔2018〕61号),明确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居民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1400平方米,每个中心至少需要6名全科医师。对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的设置标准及设置规范,省、市是有明确文件规定的。
(二)关于在原职工医院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情况
原昆明冶炼厂曾设立新丰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国有资产,由于其上级主管部门自身原因要求关停,如原职工医院需要整合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经过原职工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条件后再报卫生健康部门审批。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按相关标准,我区已在马街片区设立西山区马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政府举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5人,现有36人,承担整个马街片区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为满足马街片区的卫生服务需求,马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原昆明冶炼厂住宅区所在的马街居委会分别设立了马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马街(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在马街片区城中村改造回迁中积极争取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满足辖区居民需求。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黎霞 联系电话:0871-68224158)